外来词汇“拿来”同时需规范
近年来,对于外来词汇是否应当进入汉语的讨论一直没有间断。2010年国家广电总局曾经下发通知,要求在非外语频道,不要使用外语和外语缩略词,更是引来一片议论之声。赞同者认为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汉语的纯洁性,而反对者则认为对于一些众所周知的外来词汇没有必要强行把它们转变成汉语。
在笔者看来,外来词汇的出现是语言互动的正常现象,其能够在汉语中被广泛接受是语言学“省力原则”的一种体现,不必对此感到过分恐慌。另外,外来词汇进入汉语之后可能会有一个相对较为漫长的汉化过程,许多词最后也会寻找到一个合适的汉语翻译,只是由于国际化合作的加深,目前大量的外来词汇还没有完成这一过程,当然这需要我们语言学者不断地推进这一过程,对于一些外来词汇的汉化加以规范。最后,像一些没有必要的外来词汇,我们尽量杜绝其出现在正式的书面文字中。相信通过正确对待、规范引导,汉语中的外来词汇会逐步走向规范。
所谓“省力原则”,是指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收益。这是指导人类行为的一条根本性原则,在语言学中也是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外来词汇尤其是外文缩略语用几个字母就表达清楚了相对较为复杂的含义,符合“省力原则”,而汉语直接吸收字母缩略词,也较为简单,因此许多外来词语刚进入汉语时都是以字母缩略词被吸收的。而由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外交流的不断深化,全球化背景下进入汉语的外来字母缩略词的数量大幅增加,所以造成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字母缩略词出现在汉语中的现象。而且由于这种中外交流是双向的,因此也就产生了CCTV之类的主要面向外语使用者的字母缩略词。
英语缩略词在汉语中出现有其现实原因。就以体育联赛名称为例,几乎每个联赛都有对应的英语缩略词,但只有NBA、NCAA、CBA等篮球联赛的缩略词较为常用,其他联赛依旧使用的是汉语的简称,如“西甲”、“中超”就不会使用它们的字母缩略形式LFP、CSL等。当然,一些专业领域可能相对应的字母缩略词较多,但这可能和其特殊性有关,比如医学术语CT、MRI等,因为医生的工作性质,在书写治疗方案时使用这样的字母缩略语相对于使用“计算机断层扫描”、“核磁共振”等更能够节省时间,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
另外,许多字母缩略词进入汉语之后都有一个“字母缩略—(谐音汉译)—表意汉译”的过程,如E-mail,最初译作“伊妹儿”,但现在已经译成“电子邮件”或者简单缩略成“电邮”,很少有人再说发“E-mail”了,当然有些词语可能没有经过音译,如“TV”现在称为“电视”,中间并没有一个过渡的音译,不过最后许多字母缩略词都找到了这样的表意汉译方式。只是由于改革开放后进入汉语的字母缩略词数量较多,许多词还没有找到对应的类似表达方式,所以它们仍然以字母缩略词的方式存在于汉语之中。当然这需要我们的社会语言学者,特别是从事翻译工作的语言学者加以推进,早日找到一些适合缩略词的简单表达。
总体而言,字母缩略词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字母是有限的,同样的字母缩略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能会代表不同的意思,会造成读者理解的困难。因此这要求我们的语言主管部门要注意正确引导、及时规范一些外来字母缩略词,特别是新闻媒体和出版部门要注意管理和监督,制定相应的字母缩略语的使用原则和标准,并严格把关。
对于语言教育工作者来说,特别是中小学语文教师,更要从小培养学生使用规范语言的习惯,杜绝一些不规范的随意的字母缩略语的出现。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