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综述 >

中国广电网络成立搁浅“纯”公司取而代之(2)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于华鹏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26 11:40 
核心提示:整合之踵 按照广电总局2009年下发的《 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本省的省网整合,基本实现一省一网,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国性经营主体国家级有线网络公司。 从进程看,目

整合之踵

按照广电总局2009年下发的《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本省的省网整合,基本实现“一省一网”,并在此基础上组建全国性经营主体“国家级有线网络公司”。

从进程看,目前有23个省完成了省网整合。知情人士称,完成整合省份中,仍存很多问题,如很多地方整合完的资产负债率很高,有省市接近90%;很多地方出资结构非常复杂,对下一步注入总公司增加了难度。

其中,物理网的整合标准不统一被认为是一大障碍。当前有线电视有四级网络,单从各省之间来看,就存在很大差异,各省之间的整合相对独立,标准也各自形成,要形成全国一张网,需要各省的骨干网的接通标准一致,才能实现互通,现在的整合基本没有涉及这个层面。

据记者了解,去年3月23日,包括广西、江西、内蒙古、宁夏、河北、江苏、华数、河南、云南、中国有线、陕西等十余家已完成省级有线网络整合的公司联合发起成立广电网络友好网,意图在物理连接上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从而全面承载全程全网业务、内容和资源的数字化网络。

近一两年,包括歌华有线、华数集团、电广传媒、天威视讯等少数几家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跨区域的整合动作正在不断加快。这些有线资产出资人结构不同,若重新统一物理网标准落实到执行层面并非易事,而且各地有线网基本都是自筹资金建设,独立运营,所以如何“接盘”,特别是对上市公司在各地有线网络的资产如何“上收”成为当前最大的整合难点。

此外,由于中国广电网络定义为国企,所以要求国有控股达到51%。很多地方有线的大股东为上市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如这些公司无意出售相关资产,如何保证公司主体的控股就会是一个难题。

以中信国安(000839)为例,据其2010年年报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中信国安拥有河南周口、湖北荆州、河北沧州、承德、秦皇岛、唐山、湖南浏阳、湘潭、岳阳、长沙、益阳、山东威海等地广电网络公司49%股权,而且还持有武汉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47%股权,持有江苏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在安徽,不仅持有合肥有线网络公司40%股权,还持有安徽广电信息网络19.4%股权。

截至2010年底,中信国安所投资的广电网络公司合计拥有的有线电视入网用户达2200万户,数字电视用户约1100万户,还有超过80万互动电视用户。

据本报了解,中信国安的情况已经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已就中信国安的问题形成专门的整合意见。

除中信国安这样投资地级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资本方外,全国还有大大小小的乡镇甚至是村的有线电视网络投资者。熟悉情况的人士称,这些农村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投资方对于国家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也极为关注,并表示也想能够被整合进来,但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对此并没有相应的意愿。(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