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揭秘奥运转播利益链(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陈承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27 11:14 
核心提示:伦敦奥运转播权大战 按照国际奥委会的定位,OBS仅负责奥运赛事的信号制作,而分销转播权的主体则是历届奥运会国际新闻中心(简称IBC)。奥运转播权历来被全世界各大媒体视为兵家必争。 巧合的是,64年前的1946年奥

伦敦奥运转播权大战

按照国际奥委会的定位,OBS仅负责奥运赛事的信号制作,而分销转播权的主体则是历届奥运会国际新闻中心(简称IBC)。奥运转播权历来被全世界各大媒体视为兵家必争。

巧合的是,64年前的1946年奥运会也是由伦敦承办,而BBC则在当时出资1000英镑购买了当年伦敦奥运会的转播权,开创媒体购买奥运会版权的先河。64年后,奥运转播权的分销已更为成熟,费用也几何级数式地增长。

1958年,《奥林匹克宪章》新增加了对电视版权收入分配的新条款:“经国际奥委会批准,该权力由组委会出售,并依照国际奥委会的指示对收入进行分配”。国际奥委会将电视版权收入的60%分配给奥组委,其余的40%由国家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国际奥委会三家分配。

上世纪80年代,在萨马兰奇和美国商人的推动下,奥运会的商业价值被快速放大,媒体报道的热情也因收视率和广告收入的增长而提升,奥运转播权正是在这一时期开始显现出巨大价值。

随着新媒体的普及,自2008年以来,网络媒体购买奥运转播权的力度空前增加。Youtube已宣布购买了伦敦奥运会的版权,将向亚洲和非洲的64个国家和地区提供直播。这是奥运会第一次通过Youtube视频网站,向观众提供免费直播,Youtube预计全球将有4.5亿网民受益。

作为传统媒体的电视,争夺奥运转播权的硝烟则更浓烈。数据显示,自2004年雅典奥运会以来,国际奥委会的电视转播权分销收入出现显著增长。雅典奥运会时,电视转播商一共支付了5.97亿美元用以购买版权。4年后的北京奥运会,这一数字暴增至17.147亿美元。而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在今年7月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2010温哥华冬奥会和2012伦敦奥运会,在电视转播权方面的收入已上升到39亿美元。他预计,未来下一届冬奥会和夏季奥运会的版权收入“最少达到40亿美元”。

据《福布斯》杂志网站报道,作为美国三大电视网的NBC已斥资11.8亿美元购买了伦敦奥运会的转播权,ABC和CBS由于没有购买,将缺席奥运会的直播。此外,NBC环球(NBC Universal)集团旗下的子公司Telemundo,作为美国第二大西班牙语电视频道也购买了伦敦奥运会的版权,至此NBC可谓完胜其它两家美国全国性电视网,在伦敦奥运会直播方面独占鳌头。

而在中国内地和香港,两地因为媒体业界的格局不同,从而产生了结果各异的转播权竞争模式。

在内地,央视凭借垄断地位早已奠定了独家购得内地地区奥运分销的优势。2009年3月26日,央视宣布与国际奥委会正式签署一份协议,内容包括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和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国电视转播权、新媒体版权以及音像制品版权。这意味着央视将独享伦敦奥运会的版权分销权利。

事实上,早在北京奥运会时,央视就在奥运转播权的分销生意中获得了丰厚利润。据当时报道称,央视以2000万元获得新媒体版权,此后以每家3000万-5000万元的价格卖给国内10多家商业网站,净赚近4亿元。

央视并未披露购买伦敦奥运会版权的费用,但由于其下属CNTV独家垄断了伦敦奥运会新媒体直播权,并拥有向国内商业门户网站分销奥运报道和视频点播版权的优势,届时仍可复制北京奥运会的商业模式。(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