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奥运转播利益链
“国际奥委会越来越像个商业组织,销售奥运会赛事转播权的巨额收入,已经变成支撑奥委会重要的推动力。”研究奥运电视转播的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骆正林对本报记者称。
事实上,国际奥委会对奥运转播权的重视,早在11年前就已体现。2001年,国际奥委会成立了“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Olympic Broadcasting Services,下简称“OBS”)。自成立以来,OBS参与主导了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残奥会)之后所有的奥运赛事电视信号制作。
OBS甚至凭借其与国际奥组委的关系,垄断了国际奥委会全会的直播信号制作权。2005年6月,在新加坡召开的国际奥委会第117次全会决定,将2012年奥运会主办权授予伦敦。这是OBS首次以主转播方的角色,向全世界所有媒体提供当次全会的直播视频。
7年后,OBS与伦敦奥运会再续前缘。OBS为此次奥运会注册了“奥林匹克广播服务伦敦分公司”(Olympic Broadcasting Services London, 简称“OBSL”)。这家注册在英国南部西萨塞克斯郡的企业,将成为此次奥运会赛事电视信号的制作方。
“在国际奥委会用以维持运作的经费中,依靠分销转播权的盈利已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骆正林称。
而由于版权购买方与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保密条款,各家媒体在转播历届奥运会时用以购买版权的费用一直没有被官方披露。
除了转播权的分销,奥运会赛场的官方视频摄录设备提供亦是另一块大蛋糕。松下通过奥运营销,在最近的两届奥运会取得了不错的销售业绩。
“奥运会的转播产业链已高度市场化,”骆正林称,“国际奥委会在转播的布局和对商业利益的考虑上非常成熟。”(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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