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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三网融合这粒“子弹”飞一会儿(9)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海 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1 15:31 
核心提示: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56号令,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确立了广电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主控权。 2008年1月1日,国办发[2008]1号文,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

2007年12月29日,广电总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56号令,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确立了广电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管理主控权。

2008年1月1日,国办发[2008]1号文,提出“以有线电视数字化为切入点,加快推广和普及数字电视广播,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链,实现数字电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传输与接入、用户服务相关产业协调发展。”这时的三网融合才真正上了台面。

2008年5月23日,运营商重组方案正式公布。中国联通的CDMA网与GSM网被拆分,前者并入中国电信,组建为新电信,后者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铁通则并入中国移动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将并入中国电信。

2009年1月,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获得TD-SCDMA、CDMA2000和WCDMA的3张3G牌照,三家新运营商进入电信全业务竞争时代。

2009年3月9日,《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加速通信设备制造业大发展。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光纤接入网建设。支持IPTV(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建立内容、终端、传输、运营企业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新体系。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
2009年5月19日,国发〔2009〕26号文指出:“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2009年8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被解读为和三网融合相关,不利于IPTV近期发展。

2009年9月15日广电总局又发出《广电总局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了对IPTV、网络视频及互联网电视内容的监管。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会议上明确了三网融合的时间表。

2010年1月21国发5号文《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这是党和国家做出的战略部署,现广电系的感觉有些虚火,生怕抢不到肉还要被别人给吃了,对自己的执行力和竞争力没有信心,这从广电行业迟迟推不出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就可以看出来,一边是工信部跃跃欲试,一边是广电总局畏首畏脚,但是开工没有回头箭,想缩回去已无可能。

2010年4月8日,工信部联合六部委(排除广电在外)下发了105号文,提出要在3年内投资1500亿元新增5000万宽带用户,到2011年城市用户接入能力平均达到8兆比特每秒以上,光纤入户量达到8000万户。工信部进一步高调应对三网融合。

2010年4月12日,广电总局向各省局发出“41号文”,要求对于未经广电总局批准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的地区,将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条规依法予以查处。于是便发生了广电总局全国封杀IPTV,通过CCTV控诉互联网电视传播黄色淫秽视频的事件。强行叫停广西、新疆等地的IPTV业务;必须看到,党和国家对文化内容、舆论导向的管理职能,是产业管理部门所不可替代的,是确保三网融合沿着“政治正确”道路前进的坚强保障。但同时,广电系内容监管与网络监管的“捆绑”,既有文化安全方面的考虑,也有深层的利益博弈。

2010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正式下发,虽六易其稿,总算在7月正式12城市试点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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