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判银联歧视VISA 外资猛敲中国电子支付大门
时隔1年有余,WTO就中国银联与VISA的贸易纠纷终于有了初步的说法。世贸组织16日晚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专家组报告,认定中国银联强制要求所有在国内发行的支付卡加入银联网络并附带其标识,以及强迫所有支付终端使用银联网络的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
尽管专家组同时驳回了美方对中国银联垄断地位的指控以及要求中国允许外国服务提供商可以通过跨境方式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主张,但该裁决仍然被业内普遍视为动摇了银联在国内市场的垄断地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昨天表示,支付行业向外资开放是大势所趋,但开放的过程必须审慎稳妥,一个WTO的裁决不会很快改变行业现状,但政府会审慎评估开放带来的风险和收益,给市场各方一个缓冲的空间。
银联应诉WTO“2胜1负”
根据WTO争端解决小组委员会周一发布的一份裁决决定称,中国指定国有控股的中国银联为特定交易结算服务的垄断供应商的做法对外资相关机构已经构成歧视。该小组委员会表示,中国要求所有在国内发行的支付卡与中国银联的网络合作并附带其标识以及强迫所有支付终端使用银联网络的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专家组提出对于已经在中国建立分支机构并且已经在中国提供服务的电子支付提供商,中国应该履行向其开放市场的义务。
据了解,在本案中,美方的诉讼请求一共提了24个点,专家组的裁决中支持了中方13个法律点的主张,支持了美方11个法律点的主张。
从最终的裁决看,专家组报告首先驳回了美方关于中国银联市场垄断地位的指控,认定中国并没有禁止外国服务提供商进入中国市场。
其次,关于银联卡标识和支付卡处理设备的申诉专家组支持了美方的观点。美方此前投诉中国要求所有商家的支付卡处理设备必需与中国银联的系统相一致,此举使得其他国家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不得不和商家谈判以获取接入途径,同时中国要求包括双币卡在内的所有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支付卡必须具有银联标识,而美方认为以上这些要求实际上是对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第三,专家组还认定包括V ISA在内的外国服务提供商要想在中国设立商业实体,必须满足中方服务贸易的先决条件,比如有3年的外币业务经营经验,以及连续2年盈利等。(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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