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保障促核电可持续发展(2)
总之,核能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支撑性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可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实现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是继续发展核电,还是停滞不前?
“核能有些像马戏团里的猛兽,听话时让人感觉其乐无穷,而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瑞典核物理学家帕克金森曾经这样形象地形容核能的两面性。正是因为核能的优势与缺陷同样凸显,人们才对它又爱又怕。
1957年,人类开始建设核电站并利用核能发电。但是,自1986年前苏联发生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燃料泄漏事件以来,核电成了许多人心中的恶魔,全球 核电业开始进入低潮。近年来在全球能源危机的背景下,人们对生存的渴求战胜了对恐惧的担忧,欧美国家被冻结30多年的核电计划纷纷解冻。然而,不久前发生 的日本核电危机重新影响到全球对于核电战略的选择。是继续发展核电,还是停滞不前,抑或彻底摒弃?全球所有拥有核电站的国家都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中国也概 莫能外。
虽然日本福岛核事故再一次将核电安全问题推到台前,提醒各国必须对核电安全重新检讨评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停滞发展核电的脚步,要看到种种有利因素的存在:
在全世界已经拥有核电站的31个国家和地区当中,我国核电占整个电力装机的比重目前最低。有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核电占整个电力装机比重的1.4%,远 远低于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等核电大国,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核能高效利用的法国,这一数据是78%,日本是30%,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是 20%。根据我国2007年公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至2020年,核电装机总量为4000万千瓦。去年,根据待批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这 一目标又被调高至8600万千瓦。为了实现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利用比例15%的目标,核电可能是目前最有效的选择。因此,我国发展核能的 空间很大,潜力很大。
我国新建核电厂具有较高安全水平。我国核电站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核安全的措施,包括良好的设计、高质量的建造、安全的运行、可靠的管理和核安全文化、必 要的经验反馈和纠正措施、应急计划的演习和实施等。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级,我国核电商业运行至今已有17年的时间,从未发生过一次2级或者2级以上的 核电事件或事故。我国正在运行和建设的核电站多为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后改进型或革新型核电站,核电站门槛比世界平均水平高,核电站的选址更加保守、 安全,均远离地质断裂带,建在稳定的基岩上;其抗震标准、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设防。此外,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在核电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 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培养了一大批技术与管理人才,为核电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国核安全监管体系严密。无论是指标要求还是操作流程,都吸收了国际最新经验;从核电站的审批、设计,到选址、建造、运营、退役,都是按照国家核安全 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之下,严格按程序完成。此外,建立了国家、省级和核电站3级应急管理体系,为核应急提供了坚强保障。日本福岛核事 故发生后,我国立即组织对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国家核安全局启动了应急机制,及时收集分析事故信息,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研判,并启动全国省会城市和地 级市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福岛核事故放射性物质释放后的扩散情况和对我国的影响,同时开展核设施的全面安全检查,有效保障了我国的核安全。
发展民用核能仍然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日本福岛核事故后,除德国、瑞士、意大利外,多数欧洲国家仍然坚持原来的核计划。如荷兰坚定地致力于温室气体减 排,计划在开发更多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建造新的核电站;英国没有削弱核能依赖计划;波兰急于降低对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仍将致力于推动核电项目;法国 表示不会放弃核电,采用核电是确保其能源独立必不可少的条件。美国表示,将按原定计划进行新核电站建设。这些国家的选择,或可作为我国继续发展核电的借 鉴。(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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