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主席要求:银行应审慎开展与地方政府合作
7月20日,银监会召开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紧接着的7月21日,银监会召开年中工作会议,并在银监会官网上及时更新年中工作会议新闻通稿。
地方融资的风险仍是监管重点。“对于规范和清理了一年多的地方融资平台,目前,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的潜在风险缺乏认识,并且在合同补正、补足抵押物等方面督促力度不够。”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认为。
在银监会年初的工作会议中,就要求商业银行全面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新规。“监管层已经要求年内任何时点的商业银行贷款,经过贷款新规流程的比例要达到80%,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在业务操作上带来了不少麻烦,也使得商业银行派生存款减少。”一位商业银行人士解释道。
抵押物不足会问责
地方融资平台的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市场的神经。
央行在其报告中发布了模糊的地方融资平台数据,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10年末,地方债务达到了10.7万亿。
“截至2011年6月末,全国按照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的有近8900家,贷款余额近7万亿元。”一位知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有数据显示,2010年11月末,地方融资平台余额为9.1万亿。
在地方融资平台余额数据的背后,监管层更加注重的是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在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整改和清理中发现,有些逾期贷款的逾期时间已经相当长,但是一些商业银行并没有在贷款的五级分类中有所体现,这也反映了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潜在风险认识不到位。”上述银监局人士指出。
关注平台贷款风险的同时,更应该关注贷款背后的抵押物是否合规。2009年以来地方融资平台快速增长,地方融资平台出现了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无效担保等,也出现了无抵押以及违规土地抵押的项目。
在会议中,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要牢牢把住科学补正贷款合同还本付息条款和补充合法有效抵质押物两个关键,用科学的机制让风险早暴露、早发现、可度量和早干预。
上述银监局人士说道,对于一些商业银行不能够快速地对平台贷款质抵押物进行调整,监管当局会严肃问责。目前一些以公园、医院和学校作为抵押物的融资平台公司,债权银行并没有对上述公益性资产进行非公益资产置换,这些都没有达到监管层的要求。
在监管层控制并降低旧贷款的同时,也控制新增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在工作会议中,刘明康要求商业银行,禁止用信贷资金支持不符合要求的新平台和新项目,对于到期的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而对于保障性住房,地方融资平台还是留有口子。
对于监管层要求商业银行对到期的贷款本息不能够展期和贷新还旧的要求,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质疑说,如果到期的贷款不能够展期和借新还旧,那么直接进入损失?如果真的进入损失,按10万亿平台贷款计算,假如今年有10%到期,今年银行业就将出现行业性亏损。
在季度形势通报会中,刘明康指出,银行要审慎地开展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战略合作,加强土地抵押贷款管理,切实根据现金流覆盖情况分类计提风险资本。
刘明康强调说,要将科学确定贷款合同期限和还款方式作为防控风险的重要举措,坚持中长期贷款一年两次还本、利随本清,并督促尽快补正已签的中长期贷款合同。
同时,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守客户授信集中度“红线”,并要求超出标准范围的坚决压回。坚持成本对称,从机制和源头上打消“影子银行”业务监管套利动机并防范风险传递,及时推进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等工作,严禁违规表外“合作”,严禁向理财产品提供变相担保和备用信用支持,并对信贷资产转让进一步加强监管。(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