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营销文章 >

传统生意和新电商的亲密接触(2)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李晶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6 19:50 
核心提示:艾瑞咨询的杨伟庆则认为,未来的趋势是产业分工将越来越细化,传统零售业的优势在于供应商管理、物流配送、售后等,而将在电子商务领域遇到的技术、运营、人才等问题抛给专业的电子商务运营商进行管理,这样的方式

艾瑞咨询的杨伟庆则认为,未来的趋势是产业分工将越来越细化,传统零售业的优势在于供应商管理、物流配送、售后等,而将在电子商务领域遇到的技术、运营、人才等问题抛给专业的电子商务运营商进行管理,这样的方式对初涉电子商务领域的零售企业而言更加明智,有利于帮助其系统解决互联网进程中遇到的难题。“不过,问题的关键是,当企业规模小或投入费用比例低的时候,零售企业将怎么布局电子商务?”陈沛说。

制鞋厂商百丽的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百丽的电子商务除了研发、生产、质检是在传统的百丽流水线上进行,其他的销售、库存、物流、退换货全部都是电子商务公司来完成。“我们做电子商务的目标不是从100亿元中分出1亿元在互联网上销售,而是从第101亿元的生意开始做。比如,我们现在还在网上开发了两个全新的网络专供品牌INNET、法雷诺。以INNET为例,其风格走的就是甜美、可爱以及款式多样的路线,更符合网络上25岁以下年轻女孩的喜好。”有消息称,百丽正准备投资20亿与百度合作开放平台。

玩法不对

“传统企业进入电商领域难免有局限,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现在传统企业进入互联网角色的步子慢了一点。”新电商初刻CEO许晓辉表示,“谁更懂得互联网,谁就能在这场战役中胜出。”在一些传统企业看来,凡客CEO陈年并不懂服装。但互联网业界一致的看法是:陈年毫无疑问是很懂电子商务。他几乎像卖书一样在卖服装。因此,虽然不懂服装,但凡客照样能在服装市场叱咤风云。

陈沛认为,由于传统渠道和电商渠道的差异巨大,因此,一些企业在进军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将出现了渠道整合不畅、消费纠纷增多等等水土不服的状况。来自CNNIC的一份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中小企业中进入互联网的比例达到了92.7%,拥有独立网站或网店的比例更是超过了43%。但在这些拥有独立网站或网店的中小企业当中,超过58.8%的中小企业网站更新频率在一个月以上,而拥有分工明确的专职团队进行电子商务运营的中小企业更是不到22.5%,这种普遍低下的电子商务运营状况,显然很难通过电子商务为企业创造应有的价值。

面对传统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市场的这种尴尬局面,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刘杰教授指出,其症结在于玩法不对。绝大多数购买者选择电子商务的最主要原因是低价位,而其次才是网络购物带来的便利体验。一些电商认为,目前不赚钱没关系,只要投资稳定,圈住了买方,争取到足够的市场占有率,利润总会流入口袋。这种观念,更让在电商领域如履薄冰的传统企业感到迷茫。单独以价格为优势的经营模式,一旦失去了这个最大的优势,买家一定会返回传统渠道。“事实上,电子商务的真正主体不是平台,更不是资本,而是应用电子商务的传统企业。”陈沛指出,“低价格竞争是对新电商发展的严重阻碍。长期的低利润率会使得品牌创新节奏缓慢,质量控制逐渐放松,售后体系不完善,甚至投诉与日俱增。而如果一系列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会进一步造成传统企业对于电子商务的前景没有信心,从而难以做到充分投入。”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