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营销文章 >

《标点家装》的营销式植入(2)

来源:《视听界》 作者:朱建宁 朱琼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9 15:27 
核心提示:广告商变身主持人 堂杰支招的主持人由广告商锦华装饰公司的总经理堂杰担任,且是以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的公益身份出现,淡化了广告成分,加深了受众对主持人的信任感,为节目日后延伸的广告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

广告商变身主持人

“堂杰支招”的主持人由广告商——锦华装饰公司的总经理堂杰担任,且是以“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副会长”的公益身份出现,淡化了广告成分,加深了受众对主持人的信任感,为节目日后延伸的广告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以主持人形象做片头
栏目组根据堂杰的自身特色,制作了一个5秒的片头,核心内容是堂杰的卡通形象。

场景植入

“堂杰支招”虽然是为锦华装饰公司量身制作,但是观众在收看栏目的过程中,并没有看到赤裸裸的锦华标志,而是在不知不觉中感觉到锦华的存在。如主持人讲解家装工艺的施工工地,会出现锦华的标志;现场工人会穿着带有锦华LOGO的工作服;主持人讲解的一些设计亮点都是锦华的样板房。看到规范的施工工地以及设计独特的样板房,观众会不自觉地以锦华的设计施工标准来作为自己装修房子的标准,而这正是广告商所要达到的目的——获取消费者的信任。

品牌广告与主题栏目搭配

“堂杰支招”除了在节目内容中隐性地植入品牌形象之外,还配合了15秒的传统品牌广告。这个15秒广告的切入点非常好。广告播完之后,紧接着出现的就是“堂杰支招”栏目。15秒广告的中心内容也是堂杰本人。这种“品牌广告+主题栏目”的连接方式,不仅让观众知道,原来“堂杰支招”和锦华装饰公司是一家人,也使得锦华装饰公司的品牌形象得到了很大提升。

由于节目讲述的是公益内容,广告植入方式隐蔽,增强了消费者对广告客户的信任度。节目播出后延伸的团购和家装签单会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2007年6月8日,锦华装饰公司联合十八频道,举办了首场“标点家装?锦华签单会”,一天时间,共有70多个客户和锦华签单。此后,又陆续有多家装饰公司、建材企业和十八频道联合举办签单会,从2008年3月起,已成功做了80多场团购活动,在家居业内产生了很强的号召力。2010年,十八频道《标点美食》栏目打造了全新的“美食厨房演播室”,大到橱柜、家电,小至油盐酱醋,都由赞助商提供,并且巧妙地植入到厨房当中,扩大了广告客户来源,为频道增加了广告收入,也提升了《标点美食》节目的品牌形象,为今后植入式广告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图1 《标点家装》2007年至2009年广告创收分析图
图1 《标点家装》2007年至2009年广告创收分析图
 

从2007年的广告植入类栏目“堂杰支招”开始,《标点家装》植入式子栏目也在逐渐增加,“快乐扮家”、“标点陪你买材料”、“一非课堂”等等,还有不定期举办的大型家装活动,这些栏目和活动不仅给广告商带来更多的实际客户,也为频道增加了广告量。2007年,《标点家装》的预设广告量为250万,最终超额30万完成,2010年《标点家装》的预设广告量为400万,7月就已全面超额完成。可以说,植入式广告的巧妙应用是《标点家装》得以成功的重要法宝。(作者:南京广播集团十八频道 朱建宁 朱琼)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