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营销文章 >

宝马赞助世博:中国企业如何机遇营销?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杨曦沦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0 15:18 
核心提示:品牌营销的核心就是不断创造客户体验,加深和客户的联系,形成客户口碑。 由于我们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众的注意力很容易被分散和转移。因此,要想人为制造一件引人注目的事件成本很高,成功率很低。而机遇营销就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由融合网|DWRH.net联合CEObrand研究院共同推出的《市场营销宝典》今后将会为广大读者及网友奉献上一系列的精彩文章,敬请关注。如需转载,请与融合网|DWRH.net及CEObrand研究院协商。联系邮箱: dwrh@dwrh.net    wangyuebao@dwrh.net

品牌营销的核心就是不断创造客户体验,加深和客户的联系,形成客户口碑。

由于我们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众的注意力很容易被分散和转移。因此,要想人为制造一件引人注目的事件成本很高,成功率很低。而机遇营销就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宝马就是利用了媒体对世博会高度关注的机会,将自己的品牌和世博会的品牌进行嫁接,形成了“眼球效应”。

宝马赞助世博虽然投入了22辆宝马5系轿车,但是却取得了多项收获:

1、显示了具备为大客户提供定制服务能力,为拓展高端特种车市场树立了标杆效应。

2、和全球高端人士联系在一起,在媒体的聚光灯下获得了免费的明星代言。

3、强有力的支持了世博期间全国经销商的营销传播活动。

4、为宝马老用户口碑传播提供了新的故事素材。

5、为媒体增加了吸引公众眼球的内容。

很多媒体和企业问我,世博会作为一个平台,是否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很大的品牌营销机会。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我们要记住,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就宝马赞助事件而言,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这届世博会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而城市人离不开衣食住行,宝马作为“行”的工具,与这次世博会城市的主题很契合。二是世博会作为一个全球性盛会,有接待高端人士的特定需求,而宝马作为一个全球品牌,能充分满足这种需求。第三就是准备充分。其实在2009年10月,宝马就向上海市警方提供过8辆宝马5系轿车。这为在世博会成为指定警用车打下了基础。

在我看来,就世博营销这个话题而言,中国企业需要总结的不是如何抓住了机会,而是如何失去了机遇的问题。因为中国的很多企业把品牌营销等同于产品营销,缺少品牌营销的战略思维,缺少品牌营销的系统运营机制,因此在品牌机遇营销和品牌风险管理上距离国际品牌还有很大差距。对此中国企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和反思。(作者:杨曦沦,奥运模式第一人、品牌评估专家,中国品牌研究中心副秘书长,CEO品牌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架构师,2009年度中国十大品牌专家,著有《奥运品牌模式》、《ceo品牌之道》等著作。)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快速直达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