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字卫星电视中华美食频道试水微博营销
微博是一个全新的社会化媒体,其在传播速度、运转成本、可扩展性、互动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它的诞生为电视媒体带来新的发展机遇,越来越受到传统媒体的重视。微博一方面,为电视媒体提供及时的、广阔的信息线索空间。另一方面,这种弱联系的社会网络容易产生蝴蝶效应,可以使一个话题在一夜之间传遍互联网的每个终端,取得良好的频道传播效果,使媒体品牌在网络上得到充分地延伸。2009年8月,在“新浪微博”内测之时,中华美食频到被其新颖传播模式吸引,以“中华美食频道”在新浪微博扎营,截止2011年8月,中华美食频道“粉丝”数量突破30万。如何充分利用微博的社会化媒体性质扩大中华美食频道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如何第一时间了解到观众的收视需求?成为中华美食频道宣传探索新方向。
筹备“微博工作室”
2011年,中华美食频道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借鉴国外媒体成功运作经验的基础上,准备成立“微博工作室”并由专门团队负责运作。目前,频道微博除通过发布重点节目预告、节目视频、录制花絮、美食推介、烹饪方法、营养知识等形式吸引频道粉丝互动外,还通过转发和关注扩大频道影响力。微博工作室的任务之一,就是在中华美食频道新栏目创建之初,通过设计粉丝互动和投票,了解他们最关注的话题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栏目的主题与形式。并在节目播出后,通过微博进行监测,保持栏目内容与观众关注话题的一致性。中华美食频道《拍客饪我行》栏目便采用这种方式并取得良好效果,该栏目通过中华美食频道官方微博招募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美食拍客,通过他们的镜头,让观众领略地道的地方美食制作方法以及私房菜品分享,拍客之间也可以通过微博进行互动,并可获得频道提供的丰富大奖。中华美食频道全新栏目《食话实说》也将借鉴这种操作模式,并与权威部门联手,将观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添加剂的使用等社会热点话题集合起来,与行业专家进行探讨,揭秘食品真相。
矩阵式微博营销模式
“微博传媒”一定程度上要“全民皆兵”,中华美食频道团队在行动,包括频道栏目主编、主持人、编导在内的频道各个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了一支热忠于频道服务的微博团队并形成一个矩阵,除矩阵成员之间相互关注、转发、评论外,并从意见反馈、交流互动、在线帮助等方面及时与观众进行沟通和回复,实现了微博矩阵的集团作战能力,从而形成了聚合效应,加快了中华美食频道网络推广的步伐。中华美食频道就是利用这种微博的快速传播特性,实现了频道知名度的快速提升,并吸引国外媒体以及企业的洽谈合作。
“微直播”行业重大赛事
如何更好的利用“微直播”提升栏目的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从发布节目录制花絮到微直播餐饮行业重大赛事中华美食频道在不断尝试新的运作模式。2011年11月,中国餐饮行业全国顶级赛事之一的第四届中餐创新技能大赛将在云南昆明举行,中华美食频道将作为大赛唯一一家指定专业电视媒体全程参与并转播,“我们大家都看过文艺晚会的直播、各种体育赛事的转播,对大型烹饪赛事直播或转播,也是全国首次,在中国电视史上是一种突破。”中华美食频道总监戴文海如是说。除进行比赛正常的电视录制转播外,还将汇集各方面的信息,辅助“微直播”形式向观众全方位展现大赛的盛况。这种方式得到中国烹饪协会和合作企业的多方认同,中华美食频道利用微博这种新型网络应用首次对中国大型烹饪赛事进行报道,成功搭建起企业、媒体、观众最直接的对话平台。
中华美食频道总监戴文海说:“一个网站的价植在于访问量,而一个微博也一样,就是你的粉丝是多少,你的关注度是多少,既然关注的多了,价值就出来了。”专业美食频道+热门网络应用的全新运作模式,期待中华美食频道新媒体传播方式顺利起航。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