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新媒体 >

北京出台社会管理新规 将加强互联网新媒体管理(3)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8 11:51 
核心提示:(十六)构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科学划分网格,合理配备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畅通信息发现报告渠道,健全监督考评体系,搭建社

(十六)构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科学划分网格,合理配备力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畅通信息发现报告渠道,健全监督考评体系,搭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完善集人、地、物、事、组织于一体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制定并试行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构建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络体系,基本实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

五、着力夯实社区服务管理基础

切实打牢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根基,加强和创新社区服务管理,基本实现社区建设规范化、村庄管理社区化,逐步实现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一体化。

(十七)完善社区服务管理格局。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职能,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社区居委会的民主自治功能,发挥社区服务站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构建社区党建、社区自治、社区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以社区服务站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驻社区单位和组织协同配合、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现代社区治理结构和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系,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十八)深入推进居(村)民自治。认真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完善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和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自治制度。深化社区(村)民主自治,规范社区(村)重大事务民主议事规则,健全社区居(村)民会议及居(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协商会议、民主听证、居(村)务公开制度。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模式,逐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加强业主大会建设,强化社区居委会对业主大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大会依法规范运行。

(十九)构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管理职能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健全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为依托,规范基层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和引导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其内部服务设施,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不断加强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二十)扎实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村庄社区化管理。围绕社区服务站建设、社区工作职能、社区运行机制、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志愿服务、社区基础设施配置和社区经费投入等内容,全面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十二五”时期,城市社区建设基本实现规范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向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社区和农村社区延伸,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总结推广村庄社区化管理经验,加快推进村庄社区化管理步伐,健全村庄社区化服务管理体系。

六、着力创新各类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服务管理

不断加强和创新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服务管理,积极动员各类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参与社会建设,不断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二十一)构建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体系。健全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社会组织“枢纽型”工作网络,基本实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全覆盖,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按照有领导责任制、有职能部门、有工作制度、有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广泛覆盖、有管理和服务体系广泛覆盖、有业务和活动品牌项目的要求,完善以人民团体为骨干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十二)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民生的公益组织、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的新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努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组织,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的公益服务项目和便民服务品牌。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人才引进、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业务培训,加快推进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加快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自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代社会组织制度。加强与全国性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国际社会组织的联系、交流与合作。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京活动的管理。

(二十三)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完善备案管理制度,逐步扩大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范围。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加快推进各类社会组织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分开,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第三方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考核评估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依法监管,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二十四)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各类企业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平等协商、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积极稳妥解决劳动争议,逐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牵头、多方联动、重在调解、促进和谐的劳动争议社会化调解格局。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建立各类经济组织与员工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安全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五)强化企业服务管理员工的社会责任。积极支持各类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指导和帮助各类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着力强化企业服务管理员工的社会责任,不断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推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群众组织,探索党组织、群众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工作和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

社会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在新的更高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首都社会建设。(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