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金山诉周鸿祎名誉侵权案二审开庭“微博第一案”升级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博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7 19:10 
核心提示:金山、奇虎360 CEO的微博口水战再次进行法庭交锋,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金山安全)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名誉侵权案今天二审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

正义网北京8月17日电    金山、奇虎360 CEO的微博口水战再次进行法庭交锋,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金山安全)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名誉侵权案今天二审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杀毒江湖的恩怨情仇

事情缘起于两家杀毒软件公司的竞争,却让数千万的网民无所适从。

据媒体报道,2010年5月21日,一款浏览器安全防护软件金山网盾抗议,360安全卫士借口兼容问题诱使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8天的口水战后,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在全国站长大会上,开始炮轰金山,称金山网盾在前一天晚上“大规模强制升级”,并攻击360安全卫士,“升完后就强制不让打开360”。

与此同时,金山毒霸开始提示“警惕!360强迫用户卸载网盾”,是流氓行为;而360安全卫士则提示“360强烈谴责金山谎言欺骗用户”,是“木马通道”。

5月25日,口水战发生了演变。周鸿祎从当天下午14:22开始起的4个小时发表了42条微博,尽管“在微博里调戏对手会显得没有风度”,但还是“把360跟金山的恩怨说个痛快”,内容从技术到市场,再到“笔误门”,直到18:33,才告一段落。

5月25日,金山安全CEO王欣也终于出面,正式开通微博,进行反击。

5月27日,周鸿祎又一次陆续“发微”,同时质疑金山在“微点案”中作伪证。

口水战升级

2010年5月31日,金山安全将周鸿祎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索赔1200万元,并要求周鸿祎公开道歉。由于该案是国内首例因个人微博言论引发的诉讼,并对金山市值造成巨大打击,因而被称为“微博第一案”。

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金山安全)在诉状中指控,周鸿祎于2010年5月25日至29日连续在其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的微博中发表系列言论,使用“明显带有贬损性语言”,炮轰金山及旗下产品。金山表示,周鸿祎这一行为导致金山仅在2010年5月26日市值已缩水6个亿,股价跌幅达11.9%。

2010年12月6日,该案一审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原告金山安全在诉状中共引用了被告周鸿祎的九条微博言论,其中涉及到“微点案”、“金山软件破坏360安全卫士”和“葛珂被排挤”。周鸿祎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媒体对微点案事件始末的报道及刑事判决书的内容,证明说金山做伪证是有依据的。

2011年初,海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360董事长周鸿祎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向金山安全赔偿8万元,并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的微博首页刊发致歉声明。

由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各自提出上诉。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审中,原告上诉方金山安全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00余元,并维持一审法院第一、二项判决,即周鸿祎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微博,并在其新浪微博、搜狐微博公开道歉。

而被告上诉方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侵权有明显的张冠李戴,金山安全成立于2009年底,“微点案”于2005年发生的,周周鸿祎在微博中明确的指出是金山软件。金山软件及金山安全并未公开发布合并信息,关于赔偿数额应分清金山安全及金山软件的各部分市值后计算。

由于双方对于微博用词词性的判断和涉及到“微点案”、“葛珂被排挤”的内容有所争议,庭审进行了一上午后,进入休庭阶段。(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