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旅游 >

取消五一黄金周后教授遭抨击 告百度二审胜诉获赔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高健 杨清惠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2 17:39 
核心提示:市一中院认为,百度公司怠于履行事后管理的义务,致使网络用户侵犯蔡继明的损害后果扩大,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应赔偿蔡继明精神抚慰金10万元。

五一黄金周改小长假,主持这项调研工作的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遭到猛烈抨击,甚至侮辱,而网友的主阵地就是百度贴吧。蔡继明向百度开出210万元的索赔“账单”,一审法院没有支持。昨天,市一中院二审改判:百度怠于履行管理职责,应赔偿蔡继明精神抚慰金10万元。

蔡继明说,国务院决定取消五一黄金周公布后,一些反对者把自己当成了发泄怨气的对象,经常有人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特别是百度贴吧中建立了一个“蔡继明吧”,“贴吧里有人公布了我的电子邮箱、家庭电话和手机,我每天都会接到匿名电话的骚扰,现在我的手机上有160多条短信,邮箱里有100多封电子邮件,都是一上来就骂人的。”蔡继明认为,这一结果都是百度没有尽到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核的义务,放纵网民在论坛上发布侮辱、诽谤言论,甚至侵犯个人隐私所致。

蔡继明要求删除百度贴吧中侵犯人身权利的言论,关闭“蔡继明吧”;在百度贴吧主页发表致歉声明,并保持两年以上;百度应提供在“蔡继明吧”上对其进行谩骂、评议、威胁者的个人信息;同时索赔精神损失费210万元。

百度公司答辩称,在互联网环境下,需要严格区分网民和互联网服务商的行为。涉案的蔡继明贴吧属于电子公告服务(即BBS服务),贴吧的名称和帖子内容均由网民发布,按法律规定应由发布者承担责任。而且,一旦发现贴吧中有违反规定的内容,百度已经及时删除,充分地承担了管理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蔡继明的索赔请求,但要求百度提供谩骂网民的信息,以便蔡继明维护自身权益。

蔡继明不服提出上诉,市一中院认为,百度公司怠于履行事后管理的义务,致使网络用户侵犯蔡继明的损害后果扩大,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杨清惠)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