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台一主任受贿获刑11年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一干部林永光,利用负责技术设备采购业务的职务便利,为10家业务公司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110万余元。20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林永光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林永光原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简称国际电台)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2004年至2006年,林永光利用担任国际电台技术管理中心主任,负责技术设备采购业务的职务便利,为北京一家科技公司承揽环球广播卫星传输覆盖平台等项目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该公司法人吴某给予的35万元。此外,从2002年至2010年期间,林永光还为9家业务公司承揽采访机、音频设备、大屏幕安装等多项设备供应业务提供帮助,分几十次收受75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1万余元)、2000元商场美食卡、两台液晶电视机。在庭审中,年过五旬的被告人林永光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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