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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吁:保护和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作者:郝时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30 14:21 
核心提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社会转型加快、文化变迁加剧,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在现代性、流行性的文化影响下呈现了流失性的变化。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宝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斑斓色彩的载体。尊重、保护、传承和发展各民族的文化,就是繁荣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社会转型加快、文化变迁加剧,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在现代性、流行性的文化影响下呈现了流失性的变化。例如,现代产品的普及,往往会替代很多传统生活器皿、工具,而制作这些器具的传统手工技艺往往依托于家庭、民间匠人而传承,在人们的市场需求取向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就会发生流失、失传。问题在于这种流失、失传不仅仅是一种技艺和物化的产品,而且包括其中蕴含的文化。

推而广之,各民族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中都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和智慧,正如印度伟大诗人泰戈尔所说:各民族人民遇到困难不一样,克服困难的办法也不同。正是这些不同,构成了文化的多样性。当然,在非物质文化方面,语言、口述文学、音乐、歌舞、仪式等因素具有更广泛的文化价值。而这些文化要素在各民族中都呈现了程度不同的流失、濒危现象。

因此,无论对于世界还是中国,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发展问题直接遇到了文化、文明问题和生态问题”。而文化、文明的多样性,也昭示了发展本身的道路、方式的多样性。“历史地看,人类各种文化往往都能很好地适应,并且有力地促进其周围环境的稳定与活力”。因此,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的现代化道路、发展模式,都需要立足于本国、本民族、本地区的实际,这种实际不仅是自身的经济基础、发展环境、自然条件等,而且包括了文化因素。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价值载体,也是一个国家的软实力,是自我发展能力的组成部分。文化的流失现象,往往伴随着经验知识和传统智慧的流失。因此,对处于濒危状态的文化现象,需要从文化遗产的角度实施保护,目的不在于保存某种文化形式,而在于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

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文化政策的重要内容。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为原则的文化保护工程不断深入实施。自2003年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在国务院已经公布的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的民间史诗、口传文学、歌曲、舞蹈等艺术形式,少数民族的医药、传统手工艺,少数民族服饰、民间仪式、建筑技术等项目达到367项,占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35.7%。这表明,占中国人口不足9%的少数民族,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承载者。文化部公布的三批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少数民族传承人有393名,占26%。这些文化传承人,不仅本人承载的文化受到国家的尊重和保护,而且国家专门资助他们进行文化传习的活动,使这些文化资源得到传播、继承和发扬。2007年至2008年,文化主管部门在全国分别设立了4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就有热贡文化和羌族文化两个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国家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力地推进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工作。同时,少数民族文化因素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占有突出比重,也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更加容易流失,所以国家给予了特别的重视,通过国家的政策和措施来保障这些文化财富的传承与发展。

在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战略进程中,加快、甚至是跨越式地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同时,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也意味着现代与传统的互动关系更加剧烈,各种传统文化流失的现象也会增多。因此,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切实按照党和国家关于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新要求,从“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这样一个高度,认识少数民族文化的价值,通过进一步加大对濒危文化的保护力度,使各民族文化中的知识、智慧和优秀品质在中华民族的共同精神家园中根深叶茂,为构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添养分。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的发展中,人文资源、生态资源的保护、传承、发展、繁荣,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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