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霸州市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郭娜,张亮亮 ,解丽达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07 15:58 
核心提示: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社文发〔2011〕26号),霸州市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审批,成为国家首批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近日,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社文发〔2011〕26号),霸州市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审批,成为国家首批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据了解,全国共有28个省区市的市(县、区)被列入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47个项目列入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河北省共有2个项目入选。

国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就是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在全国东、中、西部创建一批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项目)创建周期为两年。

多年来,霸州市一直致力于城乡文化建设,自1996年以来连续15年保持“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荣誉称号。在“十一五”之初,就将“建设文化名城”与“争创经济强市”、“打造和谐霸州”共同确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目标,以经济发展带动文化建设,以文化繁荣助推经济腾飞,实现了经济与文化“双轮驱动”、“双重惠民”。特别是近年来,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文化部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自觉,软件入手、产品领先,设施承载、机制保障,服务连锁、民众共享”的“霸州模式”,呈现了“放下锄头上戏台,萝卜白菜画出来,田间厂房吟词赋,公园广场村里盖”的“霸州现象”,使文化渗入到每个百姓的寻常生活中。在设施建设上,先后投资23亿元建起李少春纪念馆(大剧院)、益津书院、华夏民间收藏馆、胜芳古镇等覆盖城乡的精品文化工程,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文化大院村村有,已建成15个乡镇文化站,189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店,350个农村书屋。在队伍建设上,全市涌现出78道花会、267文艺社团,参加人员16000余人,形成“万人文化大军、千人文化骨干、百名文化明星、十支文化队伍”的人才大军。在内容构成上,形成了戏曲、舞蹈、书画、诗词、非遗等多种艺术形式“遍地开花”的格局,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在全国叫响了“四乡一镇”、“月月唱大戏”、“周末小剧场”等一系列文化品牌。在活动形式上,形成“政府企业建平台、十大协会创精品、城乡团体建网络、城乡群众唱主角”的良好态势。2010年12月21日,全国县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霸州召开。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