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亟待观念突破与思维创新(2)
重新认识改革:新一轮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构建目标模式
未来5至10年,没有新一轮重大的文化产业体制性突破将难以实现文化产业的跨越。宏观经济转向导致的文化需求的空前释放、经济结构调整对现代服务业的扩张期待、数字化信息技术巨大进步推动新型业态的出现,都要求文化产业有一个超常的发展,而没有重大的体制性突破将难以实现超常发展的目标。
正如我们过去曾经指出的,只有转变发展方式才能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实际上,转变发展方式根本在于,从政府主导的增长方式转为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增长方式,真正确立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因此,根本性的问题不是对产业政策做局部的调整,而是要有适应市场经济的体制性安排。
重新认识文化市场主体:变两轮驱动为多元合力
笔者发现,近年来社会上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非政府”“非营利”文化组织(NGO)。这些自主经营但是不同于文化企业,从事公益性文化活动却不靠国家财政支持。他们所从事的活动尽管公益性程度不同,但是对由财政资助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而且在效率上往往比政府财政扶持的文化机构更具优势。文化市场主体正在呈现越来越多元化的局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多种多样的市场或者半市场化的机制将会发展起来,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将会创设出来,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的创新必须跟上。
重新认识文化安全:建立积极外向的国家文化贸易体系
多年来,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国文化软实力也不断提升,但是“文化安全”的警示之声仍然不绝于耳。在新一轮全球化的背景下,最好的文化安全政策就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如果仅仅从现代化初期的国际政治立场出发看待文化安全问题,只会导致自我封闭和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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