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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23 11:20 
核心提示: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个产业的增加值占GDP5%以上,才能称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个产业的增加值占GDP5%以上,才能称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一提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说明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文化产业已经形成初步积累,正在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本期《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联席评论》关注话题——“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个产业的增加值占GDP5%以上,才能称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一提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说明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文化产业已经形成初步积累,正在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对于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知识经济时代发展最快的新兴产业之一,文化产业被称为“友好型”朝阳产业。它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市场潜力大等特点,易于与其他产业相结合,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发展并催生新业态,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可忽视的力量。
  
研究显示,一元电影票房可带来超过10元的经济收益。2009年,电视剧资金投入50亿元,形成了500多亿元的广告产值。影视动漫等内容产品的衍生产品和后产品开发,涉及玩具制造、旅游、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印刷出版、服装、物流、娱乐产业等多个产业门类,形成了产业链和产业群,带动效应尤为明显。2010年,数字出版、动漫网游等新兴文化产业平均增长速度超过50%。从战略层面看,文化产业的发展还直接影响着一国的文化软实力。在现实中,一国文化的影响力,不仅取决于其内容是否具有独特魅力,而且取决于该国是否拥有先进的传播手段、强大的传播能力和打动人心的传播内容。这就需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提供强大的支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全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10%以上,超同期GDP增速。据初步估算,北京、上海、广东、湖南、云南、湖北等省市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比重已超过或接近5%,成为当地经济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相应的,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也大大增强。以新闻出版业为例,“十一五”时期末相较于“十五”时期,国际加工贸易由100亿元增长到500多亿元,版权贸易引进输出比从2005年的7.2∶1转变为2009年的3.3∶1,逆差明显缩小。
  
然而,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规模还不大、实力还不强。目前虽然增长势头强劲,但距离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一方面,与其他经济门类相比,文化产业整体实力较弱,自身发展方式还有待进一步转变。另一方面,文化产业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很多问题都需要系统思考、协调解决。在“十二五”期间,应当着力解决一些关键性问题。具体说来,以下五对关系值得关注。

其一,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既具有商品属性、经济属性,又具有精神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它满足的是人们文化、心理、精神上的需求。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一旦被消费,会不可避免地在人们的思想、意识、观念及其行为上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另一方面,如果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在市场上不受欢迎,经济价值就无法实现,社会效益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文化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又把文化产业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其二,产业发展与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发展文化产业,就是要实现经济与文化的良性互动。运用文化元素来聚集资金、发展经济,用聚集来的资金、通过产业化的形式来发展文化。既不能以消耗文化资源、逃避文化责任为代价追求单纯的经济效益;也不能不顾市场规律,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最终导致文化影响力的削弱。我国历史悠久,传统文化资源丰富,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宝贵财富。应当充分把握现代受众的接受特点和心理特征,把传统文化资源的优势转化成为文化产业优势,生产出大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事实证明,只有在坚持文化传承的前提下着意创新,文化产业才能获得真正的活力,也才能赢得长久的发展。
  
其三,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之间的关系。一个产业要想健康、有序发展,政府能够在三个方面发挥基础作用:一是化解单靠企业本身和市场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例如构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二是提供个体或单个企业无力承担的公共服务等,如公共技术平台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建立法律法规以实现有效市场监管。在此基础上,则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发展文化产业,推动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融入文化产业发展。政府的引导方式和重点关注领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着产业发展的进程不断调整,以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最大限度地激发文化创造力为目标。
  
其四,大型城市与城镇乡村之间的关系。目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大中城市,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也往往将目光聚焦于中心城市。以电影为例,近年来广电总局统计发布的电影票房信息均为城市票房,而且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型中心城市。但是就产业未来发展而言,应当使广大的中小城市和乡镇农村地区参与进来,形成层次分明、相辅相成的发展格局,才能支撑整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其五,投资拉动与消费拉动之间的关系。投资、出口、消费是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三驾马车,但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都是依赖投资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十二五”时期要推动文化产业快速成长,需要加强消费拉动的作用。这就要多措并举培育文化消费市场,以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吸引消费者,通过不断地扩大消费市场来拉动文化产业的成长。
  
总之,应当深刻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意义,深入研究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殊规律,确立文化产业的统一评价体系。在此前提下,以更加科学的方式、更加务实的态度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十二五”期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使文化产业的生力军作用充分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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