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欧阳坚:未来五年推进网吧连锁 取消单体网吧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封美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17 14:54 
核心提示: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经验交流会上,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网吧市场规模在2009年已达886亿元,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吧原有总量规划不变的情况下,未来五年将大力推进网吧连锁,逐步取消单体网吧。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规范网吧经营秩序经验交流会上,文化部副部长欧阳坚表示,网吧市场规模在2009年已达886亿元,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吧原有总量规划不变的情况下,未来五年将大力推进网吧连锁,逐步取消单体网吧。

对此,支持者认为是一个促进网吧“洁身自好”的好办法,反对者则认为,公权力不该过度介入市场行为,否则,不仅容易导致市场垄断,而且由于缺乏充分竞争反而不利于网吧服务质量的提升。

支持

规范管理的好办法

网吧因衍生了诸如未成年人沉溺网络等各种社会问题,广受诟病,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严琦倡议“关闭所有社会网吧,兴办政府公共网吧”的提案引起了广泛讨论,却又迅速地偃旗息鼓。面对网吧管理混乱的现状,“一刀切”式的途径肯定走不通。规范网吧经营需要循序渐进。而大力推进网吧连锁经营不失为当前借助政府调控,完成网吧市场规范化的一个很好的举措。

首先,应该明确网吧连锁以后,网吧总体规模是保持不变的,也就是说仍然能够满足人们的日常上网需求。其次,网吧连锁以后,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网吧在政府引导下肯定会带来上网硬件、环境及其他服务的改善。最后,也最为重要的是,网吧连锁经营后,为树立良好的连锁品牌形象和信誉,连锁网吧需公司化经营,有严格的管理体系。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既减少了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成本,又提高了监管的力度和效度。这可以认为是整治当前网吧监管政出多门,时常出现各部门相互推诿以致监管不力现状的有效措施。

反对观点不外乎网吧连锁经营是回归计划经济和垄断经营两种。这多少有些误解和杞人忧天。其一,推进网吧连锁经营是未来五年的规划,并非政令一出,单体网吧立刻关门而连锁网吧立刻出现。且政府只是通过行政手段对网吧市场进行一定方向上的引导,回归计划经济的观点站不住脚。其二,连锁网吧是在单体网吧发展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一种资源整合。这也是市场竞争规律的体现。况且,政府可以通过调控,在网吧连锁后维持一定数量的品牌,避免寡头垄断的出现。

反对

又在“强推绿坝”

我特别能够理解规范网吧管理的良苦用心。但更重要的是,谁也不应忽略如下问题:权力部门强化推行网吧连锁的目的是什么?后果又会是什么?对网吧的个体经营者,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对于习惯在网吧上网的1.35亿网民们来讲,又意味着什么呢?

诸上问题,笔者可以给出如下答案:其一,是对个体经营权的“合法性”侵害,个体经营权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了,这种权利能否得到保证,是市场活跃与否的关键性参照指标;其二,是对自由企业制度的视而不见,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经营制度是自由的,如其不然,要么会出现“托拉斯”之类的市场垄断,要么会出现国有垄断,而无论是哪一种垄断,都绝非是好消息;其三,网吧老板们在所谓统一管理的噱头下,必须付出一部分不必要的加盟费以作为经营成本;其四,上网费用的增加,势必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除此之外,还有更让人揪心的担忧:权力很可能会推行一种和“绿坝花季护航”一样的连锁软件,这不仅可以方便一些软件在权力的公关与护航之下占有相当高的市场份额,还可以利用一些统一的网吧管理软件,将每一位网吧的信息置于某种监督之下——这种担忧对“绿坝”存在,对网吧统一管理也应该存在。所有的所有,都很像是一年之前工信部门的那场推广“绿坝”软件的行动。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网吧行业的丰厚利润已经被许多人所觊觎,当然也包括权力内部以及与权力有关的一些人士。在笔者看来,权力最应该回避的就是利润。

规范网吧经营,自然无可厚非。但以所谓的规范名义打消掉一些基本的经营权利,破坏掉了原有的市场竞争秩序,则就不那么轻松了。显然,取消单体网吧是权利与利润的双重悲剧。

建议

管理部门及时释疑

一个明显的疑问在于:连锁经营一定比单体经营更加规范吗?管理不到位,既有经营者的问题,更有监管方面的责任,这个问题只能通过加强对网吧经营的管理来解决,于网吧经营方式有什么必然联系呢?

事实上,随着网吧行业的自身发展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先进,就整体而言,网吧的形象、环境的健康程度较之以前已经明显好转。家用电脑越来越普及,网吧中的未成年人也呈下降趋势。这种情况下,反而要以大面积改变网吧经营方式的形式“整治”网吧,不能不说是个悖论。

那么,连锁经营是出于维护网吧产业更好发展的需要吗?放眼经营领域,确实连锁经营的范例越来越多,效益也很明显。问题在于,发展连锁经营以谋求更大的商业利润,是市场竞争下的自由选择,是一种市场行为。而现在,以政府的名义要求逐步取消单体网吧而代之以连锁网吧,明显是权力之手对市场的直接粗暴干预。这与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不相一致,明显又是一个悖论。

取消单体网吧,最终的结果实际上必然形成垄断经营。然而垄断之害人所共知,缺少了自由竞争、优胜劣汰,如何保证网吧的品质呢?或许,反而恰恰增加了不规范的风险。

遍布城乡的网吧,早已经成为一个基本的文化元素。一个取消非连锁网吧的规划,影响的可能是全国各地数十万、百万网吧的生死存亡。那么这个规划的科学依据是什么呢?关闭非连锁网吧有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呢?有关部门理应及时释疑,保持决策的公开透明。这事关无数网吧的命运,事关大批经营者的权利,事关巨大的消费需求,也事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权威。否则,这个规划恐怕还是谨慎计议为好。

观察

监管不偷懒是上上策

应该承认,网吧市场确实存在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问题,单体网吧特别是单体黑网吧监管比较困难。有的业主违规经营,不认真核对上网人的身份信息,接受未成年人上网,甚至引发安全事故,衍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大力推进网吧连锁经营,逐步消除单体网吧。有利于促进网吧产业朝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其规模优势、管理优势不必赘言。但是网吧连锁经营其负面效应也不可小视。

换个角度看,网吧行业的监管问题更值得关注与思考。不管网吧是连锁还是单体,在商言商,其营利本质是一样的。在我看来,监管不偷懒,引导网吧行业健康发展,督促网吧守法经营,更好为消费者服务,斩断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利益链条,这才是管理部门的分内职责。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禁止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网吧必须查验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的省市还出台了重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网吧的地方法规,但是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例子屡见不鲜。

现在的问题是,网吧管理实行的是文化部门牵头,工商、公安部门配合的多头管理体制,表面上看,管理很规范,实际上中看不中用。形成了重罚轻管,有利益的事就上,没油水的时候谁都不管理、谁都不愿意负责任的尴尬局面。事实上,只要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经济利益动机存在,孩子有上网需求,重罚也不能吓退违规网吧。与其热衷于推进网吧连锁,取消单体网吧,还不如明确自身职责定位,守土有责。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实现综合治理。

提醒

别迷恋“行政巨手”

深度迷恋行政力量,忍不住总想利用行政巨手的纵横捭阖,短期之内毕其功于一役,这样的理念与行为,是发展市场经济所面临的最顽固的“敌人”。诸如此类行为,几乎无一例外,都秉持着某种高蹈的初衷,自以为是的情绪鼓舞和刺激着行政大手的血脉喷张,至于结局如何,它并不负责,它只对美妙的初衷负责。而从一片狼藉中收拾残局的,还是那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市场。

还是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就是一个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监管者,永远不能恣意干预市场,插手微观市场格局的塑造,说到底,这就是计划经济思维的阴魂不散。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