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之根”不胜其“繁”
日前,被称为“千分大考”的复旦水平测试,语文第一题就是辨别繁体字书写错误,让不少考生干瞪眼。无独有偶,去年12月武汉大学国学班招生考试,也传出考生们被满纸繁体字考题吓蒙的消息。2月13日,黄征等15位江苏省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给中学生、大学生进行繁体字“扫盲”,特别是大学一年级新生,不论文理科,都要学一年的繁体字和异体字。
在各级两会中,类似的提案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08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21位文艺界的政协委员就曾联名递交了一份关于《小学增设繁体字教育的提案》,建议在小学开始设置繁体字教育,将中国文化的根传承下去。委员们在提案中表示,繁体字是中国文化的根,知晓繁体字,就是知晓中国汉字的由来、知晓中国文化的由来。
政协委员屡次在两会中提及繁体字教育,其良苦用心值得肯定。不过,“不识繁体字就有损传统文化根基”这话却未免有点不够准确,准确的表达应该是:汉字是中国文化之根。所谓“隔断传统文化”,显然不只是繁体字和简化字的问题,而是古文字和今文字的关系。按照这种思路,从追本溯源传承文化的角度出发,就不仅仅要认识繁体字,还要包括小篆、金文,乃至更早的甲骨文繁体字也不过是汉字一路演变的“中间站”,如何禁得起“文化之根”的盛赞?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中国大陆开始全面推行简化汉字。但并没有废止或消灭繁体字,只是把繁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2001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同时明确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范围。所有这些,都为繁体字的学习和使用保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有兴趣和需要者自然可以通过更为专业的渠道进行学习,何必非要将之搬进校园不可呢?
如果说在大学校园开展繁体字课程,尚有一定可操作性的话,在中学增设这样的课程不可避免会带来争议这是否意味着将要增加相应的考试内容?在社会各界广泛呼吁为孩子减负的背景中,将繁简两套文字系统同时搬进中学课堂,将会给孩子带来多大的学习负担,又有多少实际的意义?
其实,在世界范围内,很多开设汉语课程的国家都已纷纷采取简化字教学。联合国已作出决定,2008年后一律使用简体字。我们又何必以“推广汉语”的名义,不胜其“繁”地退回过去?作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文字更多地只是一种载体,不能等同于全部。以此来定义文化的全部内涵,并将文字的更新定义为“隔断传统文化”,未免谬之远矣。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