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文 化 > 其他 >

一些所谓大V其实不过是知识付费时代的盗窃者

来源:刘旷 作者:刘旷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4-27 11:48 
核心提示:可以说的是在互联网不断催化下,产业集中向技术密集和智力密集型转化,以无形资产形态存在的知识资本,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于是催生出了一个新的知识消费模式。据《2016年中国网络新媒体用户研究报告》显示,33.8%的新媒体用户已经产生过对新媒体内容的付费行为

日前,一篇《黄老师,黄小厨方案的钱我们不要了》的文章火爆网络,一家名为A&A Communication公关公司怒怼黄磊及其旗下品牌“黄小厨”,剽窃己方创意,也就是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事实上,在今天的知识付费时代,同样不乏众多大V剽窃知识的现象存在,并借助剽窃实现自己的商业盈利。

2016开始,知识付费旧貌换新颜。知乎、得到、分答、微博、微信、果壳、36氪、钛媒体、小密圈……各路人马纷纷杀入知识付费战场,用专栏订阅、付费课程、内容赞赏、有偿问答、社群等形式实现内容变现。以BAT为代表的的互联网界,在发现知识这个领域还可以刨到新的商业机会后,也开始扎堆进入,布局各自的内容价值平台。

于是有人惊呼——“知识付费的时代到来了!”难道以前我们很少为知识付费?

显然知识付费这桩买卖一直都是存在的。在互联网兴起之前,阅读文献、看出版类书籍报刊都是要付费的,而这些所谓的知识付费就是网上卖书卖杂志,载体换了而已,因此完全没有必要把知识付费割裂看待。

可以说的是在互联网不断催化下,产业集中向技术密集和智力密集型转化,以无形资产形态存在的知识资本,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于是催生出了一个新的知识消费模式。据《2016年中国网络新媒体用户研究报告》显示,33.8%的新媒体用户已经产生过对新媒体内容的付费行为,15.6%的用户有进行付费的意愿但是还没有进行付费行为,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有将近一半的新媒体用户产生了知识付费的意识,而这种意识的产生,离不开中国市场三大维度的改变。

一、经济增长驱动消费新观念

一直以来,只有成功戳中消费者痛点的领域才能诞生出巨大的时代红利。在知识付费中,2016年最火的便是各类知识平台。例如罗振宇的罗辑思维和得到APP,生长于得到的李翔商业内参,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的“每天听见吴晓波”音频,马东团队推出的“好好说话”音频课程、李善友和他的混沌研习社、樊登和他的读书会等等。

这些平台火爆的原因无外乎是一种人们思维转变的体现,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在人们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后,开始转向提升精神消费。特别是小白中阶层,为了追求更快的自我提升,进行碎片化的学习显然很有必要。在这种情况下,付费内容无疑是最能满足他们的产品,越来越多的小白中愿意去为了优质内容付费。

因此,新常态经济下消费观念的转变成为了滋生知识红利的根本原因。

二、信息量过载铸就消费新模式

互联网背景下,各种免费内容爆炸式涌现出来,信息量严重过载,于是人们不得不用付费的方式来筛选一些有价值的知识。据悉,信息量过载心理学家Iyengar和Lepper曾经做过一个实验,“相比于给消费者24种果酱,当只给他们6种果酱的时候,反而购买率最高,对选择的满意度也最高,证明选择并非越多越好。”(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相关新闻>>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