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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任山东省莱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书记、副局长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4-02 17:01 
核心提示:王刚任山东省莱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书记、副局长,协助亓祥云局长主持市文广新局全面工作。负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王 刚

职务:副书记、副局长

职责:协助亓祥云局长主持市文广新局全面工作。负责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管理科、文化市场稽查支队。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方向,研究拟订有关贯彻执行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文物事业、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 指导全市文化领域体制改革。

3、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全市图书馆事业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图书馆的相互合作、协调发展;负责管理和指导社会艺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4、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文物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出境、宣传以及博物馆的建设与发展。

6、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广播影视的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7、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审核、申报工作和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管理。

8、拟订全市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9、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和各种经济调节措施,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10、组织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科技工作,推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科技创新与进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培训规划。

11、负责全市广播影视社会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影视剧制作、频道开播、境内节目生产经营、境外节目进口传播等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宜;制定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的管理工作。

12、审核、申报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社和报社期刊社等,下同)和出版物(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下同)发行单位;审核、申报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发行集团、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涉外代理等机构的设立;审核、申报新闻出版社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的设立和出版物印刷国家级、省级定点企业;审核、申报出版物重大选题、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页码等项目的变更; 拟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13、审核、申报出版物印刷市级定点企业、出版物印刷许可证、承接境外一般出版物的印制和图书、电子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批准、发放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放映等《许可证》;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审核、批准、发放文化娱乐场所并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14、管理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指导和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负责进出口出版物的申报工作。

15、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国内报刊社驻我市记者站的申报、管理工作。(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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