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综述 >

文化兴国战略下广电系统的“三网”破局(2)

来源:新闻爱好者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2-11 10:22 
核心提示:广电在三网融合中的竞争劣势 当前,广电占据内容生产、播控权,同时自建双向网络,似乎已占据竞争的主导地位,未来将分得最大蛋糕,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2011年广电总收益为2895亿元人民币②,而2012年2

广电在三网融合中的竞争劣势

当前,广电占据内容生产、播控权,同时自建双向网络,似乎已占据竞争的主导地位,未来将分得最大蛋糕,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2011年广电总收益为2895亿元人民币②,而2012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电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就达9880亿元。对比数据清晰地体现出两方的巨大差距。相比电信的3G转型“困境”,广电的NGB建设难度更大,其难点在于体制、资金以及市场基础和经验等几个方面。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第14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虽然广电系统具备一定的行政权力和内容优势,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双重多级的分散管理体制造成资源整合非常困难。目前筹建的国家有线网络公司进展缓慢,很大原因是各地广电企业资产权属复杂,国家广电总局与省市政府的关系难以理顺。同时一些地方广电企业已经上市,或者和电信企业合作,客观上又加剧了整合的难度。相比之下,电信的准备要比广电充分得多。15年间,国家相关部委重组两次,基本是以工信部为核心集中、垂直的管理体制。政企分开后,各级部门和企业被扔进市场经济中重新锻炼,到现在依然在不断地拆分、合并、上市、融资、重组,相关的配套产业尤其是设备供应商更是竞争激烈。

内容播控作为广电业独一无二的优势和资源,使得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成为广电业在推动三网融合时的第一要务。然而,由于广电在“电信化”上的过度“分神”,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历时一年多之后,仍停留在城市层面。2010年确定的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大多务虚多过务实,症结也正在于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广电业面临着重重严峻挑战。

内容何在?——广电的破局新路

耐人寻味的是,在三网融合的角力中,广电和电信都一直强调播控和传输,但很少提及“内容产业”。如果从竞斗迷局中抽身来看,节目内容的生产、创新未尝不是峰回路转的另一片天地。

如今的三网竞争类似于国内互联网的初次高潮,平台搭建之后紧接着就是内容的重复和匮乏。“三网融合”意味着渠道和受众的多元化、零散化和互动化,最终收益来源于受众,而观众需要的是更多新颖的节目。三网融合形式下,受众与媒体的接触范围将越来越广、接触时间越来越长、接触渠道越来越多、互动体验越来越强。[1]与其说“三网融合”对广电有线网络是特大利好,不如说真正利好的是内容产业。“三网融合”进程将像互联网初期一样由“渠道稀缺”转为“内容稀缺”,内容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试点方案》允许电信制作非时政类节目以外的广播电视节目,这给我国内容产业带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产业链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冲破壁垒参与内容产业竞争。包括央视的CNTV、湖南卫视的芒果网、浙江卫视的新蓝网等网络电视台,也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资金实力雄厚的电信企业,更不能忽视的是酷6、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网络视频行业经过了第一个五年发展,第二个五年各家视频网站都将把重心放在“内容创造力”上,开始自制原创节目并对外输出,而视频网站纷纷进军上游影视内容制作将成为必然。作为产业链上的内容提供商将充分利用网络做分众内容,逐步实现向虚拟数字电视运营商的转变;同时,作为产业链中游的网络运营商(如电信)也将在加快发展网络的基础上,逐渐进入内容市场,通过自制、购买甚至自办频道等方式增强内容实力,降低对内容提供商的依赖。

而面对当前行业的“合纵连横”,广电的内容创新与NGB网络建设相比,却显得步履缓慢。人们长期以来的观念是:广播电视是国家资源,全国人民都看电视,也就是说全国观众都是“我”的。首先,这种观念使得很多从业人员认为节目内容是“虚”的,有线网络和播出平台才是“硬通货”和“铁饭碗”。在确保国家舆论导向和信息安全之外,这种意识也造成了全国各级电视台长期的僵化体制和“老大”作风,导致人浮于事、节目创新力不强、对外压低节目收购价,甚至是公益与商业界限含混等现象;其次,广电系统很多部门和人员自认为是最佳节目内容提供商,对民营电视公司、视频网站乃至广大网民提供的创意内容不够重视,对全媒体内容产业的竞争意识不足。从国际文化产业竞争发展的大趋势来看,科技曾经被认为是唯一的创新模式,现在在某些方面应让步于创造性内容和创意。创意内容产业的链条是:

基础设施→连接性(渠道)→内容→创意

内容产业、创意经济将超越信息产业,获得竞争性成功。现在的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收视思维和需求已经发生了变化,大家感兴趣的是新思想、新知识、新体验,以创意为核心的内容库(而不是渠道)将满足这些需求。我们再不能把创意内容当作是依附于渠道的东西,它已成为当代产业经济的核心关注点,其重要性甚至高于技术和渠道。在电视观众日益流失的情况下,电信在其渠道优势基础上,联合大大小小的视频网站,加上资金雄厚,会在内容方面后来居上。广电系统急需利用传媒集团的优势,凭借自己与观众的传统关系,联合其他媒体,大力开发节目,发展创意版权业务。如果以这个思路看,广电系统应从渠道的封闭搭建转为内容创意企业网的搭建。

“三网融合”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这绝不仅是渠道、网络的发达以及各项技术标准的建立,更重要的是主流文化内容的大创造、大传播。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继《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之后进一步提出的“文化兴国”战略。站在这个高度,电信、广电、新媒介之间应该打破壁垒,进一步淡化国家稀缺资源色彩,提升公共资源开放意识,建设一个跨领域、世界性的联网宽带架构。只有这样,创新内容才能张弛有度,“三网融合”才会推动真正的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