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良好 发布国家标准90余项
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来,有关部门从六个方面出台了政策措施,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是加强宏观引导。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和节能环保等7个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相继出台了新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政策、高技术服务业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产业政策。
二是加大要素支持。中央财政于2011年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24个省市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批复了41只创投基金的设立方案,吸引社会资本70多亿元。
三是加快体制改革。在三网融合方面,组织了第一批12个地区(城市)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在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新能源配额制方面,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在天津、河北等10省市启动了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
四是强化科技创新。“973”计划等科技计划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了重点部署。通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在高性能中央处理器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关键瓶颈技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工程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
五是积极培育市场。组织实施了节能惠民、十城万盏、十城千辆、金太阳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在北京、深圳等5个城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2011年共批准发布了90余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标准。
六是开展国际合作。发布实施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编制了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21个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