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综述 >

“第四大运营商”呼之欲出(2)

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孙鸿凌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7 09:19 
核心提示:瓶颈待破 尽管有政策利好,但要将组建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还有不少困难。 组建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提上日程,意味着有线网络整合将进入全国一张网的关键时期。要想开展全国性的增值业务,建设全

瓶颈待破

尽管有政策利好,但要将组建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还有不少困难。

组建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提上日程,意味着有线网络整合将进入“全国一张网”的关键时期。要想开展全国性的增值业务,建设全国有线网络的互联互通技术平台就成为关键。然而,在资金来源尚未确定、各种标准尚未统一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下,全国性广电运营主体的组建注定不会是一片坦途。

赛迪顾问数字内容与增值服务咨询事业部总经理顾成建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采取"先挂牌,再整合"的组建方式,其中,"挂牌"可以使分散的有线运营商拥有一个全国性质的运营主体,但是如何"整合"将成为公司后续建设的一大难题。此外,我更关心的是电信在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里将起到什么作用。”

事实上,我国当前大部分省份已经完成了“全省一张网”的网络整合,组建了省级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公司,但是在省网内部仍有很多未解的难题。

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新媒体所朱新梅告诉记者:“网络整合的难点在于网络公司的高度分散。全国性网络整合,较之省级网络整合更难。第一,省级网络公司已拥有规模庞大的用户群,而全国性网络公司尚未成立,基本处于弱势地位;第二,不少省级网络公司已经是上市公司,这些上市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几乎不可能被行政力量整合;第三,目前尚未形成实现全国网络整合的统一的技术标准,NGB尚未投入实际应用。”

在这种情况下,广电创建全国性运营主体,既是把握难得的机遇,又是迎接现实的挑战。国家广播电视网络公司或许可以借鉴省网整合的经验,打破有线行业发展困局,提升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市场化运营能力。(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