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三网融合”融入文化产业
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建设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作用。文化产业要实现大繁荣成为支柱产业,对信息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早在1998年我国就提出“三网融合”,之后连续列入国家“九五”到“十二五”四个五年计划,但目前“三网融合”仍游离于文化产业,没有完成数字技术从“手段和工具”向“力量和内容”的战略转移。形成这一状况,除了部门之间存在利益分配和行政壁垒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将“三网融合”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仅仅当作文化产业的支持手段,忽视了“三网融合”在新文化形态中的内容属性,割裂了信息化与文化在内容创新、体制创新等方面的有机联系。
在将“三网融合”融入文化产业方面,日本的经验可资借鉴。“一休哥”、“樱桃小丸子”、“蜡笔小新”、“机器猫”等卡通形象在全球广为人知,近期日本外务省更是将其中几个经典形象定为文化大使,在国际文化交流中广泛使用。这些有广泛传播力与影响力的文化形象的树立,与日本的信息化技术密切相关。电脑、手机、互联网等数字化产品和技术融入文化产业,使数字内容产业成为日本文化产业的战略重点。如同日本《数字内容白皮书2009》所表述的:“数字化致使不论是谁都可以共享信息,职业与业余之间的篱笆被拆除”,“数字化拓展着邮件、网站、移动互联网、手机信息、视频邮件等等新领域,创造出新的生活方式、文化、风俗、商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我国,“三网融合”已成待发之势,尽快将“三网融合”的阳光雨露洒向文化产业,将会使我国文化产业更加灿烂。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将“三网融合”科技属性融入现代文化产业
“三网融合”作为以现代视频、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具有数字化、开放性、快捷性、虚拟性、交互性、人性化的特征,实现“三网融合”将标志着全新数字化文化产业时代的到来,要通过“三网融合”的科技属性融入文化产业,带来新文化形态,满足当代人对文化的信息量大、信息渠道广、时效性强、方便快捷的标准要求。对百姓而言,“三网融合”即是三屏融合,即手机、电视、电脑屏幕的融合,通信和视频业务可在一张网上和三种终端上互联互通,变电视“播什么看什么”为“看什么点什么”,播放质量好,节目来源广,文化内容多;变原来的三网多头交费为一网统一交费,并打包下调,省时、省力、省钱;变三个网络施工和家庭内重复布线,为一线入户。有专家预计“三网融合”将让居民家庭每户每年至少节省四五百元开支,国家每年至少节省数百亿元投资。
二、将“三网融合”前沿内容融入现代文化产业
如按照欧盟提出的“数字内容产业”概念,“三网融合”的实质就是文化的信息化,“三网融合”前沿内容是指所带来的内容拓展、内容创新,形成最前沿的新文化业态。“三网融合”遵循当代信息产业发展的规律,由过去IT产业中的硬件为王走向软件为王、创意为王,技术为王走向内容为王,因此,“三网融合”已不单指信息技术产业,而是信息技术产业与文化内容产业的融合形态,在“三网融合”中手机应用,将拓展目前的手机文化,高速网络应用,呈现新的网络文化,全新的网络监管理念和监管手段,将促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等大众意识、社会风尚、制度规范,形成新的网络文化形态。“三网融合”可以带动创意内容产业的发展。在“三网融合”中,网络技术与文化内容是相辅相成,难解难分的,通过“三网融合”前沿内容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传播能力。(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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