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三网融合视界 > 综述 >

“两限“之下,传媒业将如何发展?

来源:梅花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09 16:35 
核心提示:两限令之下,三网融合之中,营销下沉趋势之内,广电媒体路向何方?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中心副主任何海明的主题演讲是其在CCTV顺利招标之后的\首次公开发言,吸引力可见一斑。

2011年的最后一个季度对于广电行业来说颇有一点"多事之秋"的意味:先有限娱令,再有限广令,再之后,又有了2012年禁止在黄金时段播出穿越剧和宫廷剧的消息。几道政令一出,广电媒体行业一片哗然,部分卫视甚至被迫重新招标。然而,这几道政令的影响也远远不止广电媒体,而是在波纹效应中逐渐扩散到整个传媒产业之中,不管负面还是正面,网络视频、户外媒体、营销机构、广告主等等,都多多少少地感受到了这几道政令的威力。再加上数字化浪潮的推动、三网融合的进一步实施、2012年"十八大"的时局新变、新的经济形势……传媒业的走向一时间扑朔迷离起来。

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媒介》杂志将学术界、理论界与业界、市场相结合,将针对传媒业时下的疑惑和难题进行思考和解析,于2011年12月16日举办第四届中国传媒趋势论坛。目前,论坛十三位重量级演讲嘉宾已经全部确定,各位演讲嘉宾将针对当下传媒产业的发展态势出谋划策,同时结合自身所在媒体机构的实际情况预测2012年的传媒业发展走向。

为何密集出台"限令"?政策主管机构将在本届会上进行解答。出席本次论坛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陶世明,正是风口浪尖的人物,两道限令的出台正是由该部门颁布的;同时出席的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主管网络视听内容的审核和监管。在此次论坛之前,罗建辉与陶世明司长尚未在公开场合做过关于广电媒体、网络媒体未来发展的态势分析。因此,两位司长的发言在此刻显得尤为重要,不但吸引了广电媒体机构负责人的注意力,也让所有互联网企业、网络视频机构趋之若鹜。

两限令之下,三网融合之中,营销下沉趋势之内,广电媒体路向何方?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中心副主任何海明的主题演讲是其在CCTV顺利招标之后的\首次公开发言,吸引力可见一斑。此外,论坛也已邀请到湖南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总编辑、湖南卫视总监张华立,张台长的发言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广电媒体关于发展、关于生存、关于突破的心声。于此同时,SMG上海东方传媒集团副总裁兼东方卫视总监杨文红女士的出席无疑将业界的聚焦度推到了顶峰。作为SMG的副总裁,杨文红女士具有多年大娱乐版块的掌控、操作与运作经验,也在就任东方卫视频道总监之后大幅提升了其收视表现与市场份额。

作为营销业界代表,群邑集团凯蒂柯总裁刘志彦和实力传播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郑香霖均将在本届中国传媒趋势论坛上进行主题发言。这两家媒体代理公司与广告营销机构老大的发言将为整个传媒产业解读来自企业的最新需求与营销规划。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