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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剑秋:双向开放是三网融合破局关键(2)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林琳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6-01 15:31 阅读:
核心提示:立足国情,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对于融合监管,业界多年前也已提出来。融合监管的实质就是在三网融合合作竞争的基础上实现公平、有效的监管。从国外三网融合监管的经验来看,融合监管是必然的趋势。各国都从监管政策

立足国情,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

对于融合监管,业界多年前也已提出来。融合监管的实质就是在三网融合合作竞争的基础上实现公平、有效的监管。从国外三网融合监管的经验来看,融合监管是必然的趋势。各国都从监管政策和管理体制上进行调整,使长期形成的广播电视、电信和互联网分业监管的格局被打破。对此,曾剑秋教授表示,融合监管是必然选择,不仅要有行政机构进行管理,监管机构的设立是保证三网融合发展的核心要素,建立一个三网融合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协调并处理三网融合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利益冲突。

但对于我国的融合监管机构该如何设立,曾剑秋指出借鉴国外经验的同时不能照搬,要充分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由第三方人员组成的三网融合委员会,直属于国务院,实行统一监管,成立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既不会把工信部和广电总局进行体制上的合并,又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融合业务进行监管。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重点负责三网融合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协调,在处理三网融合的一些实际问题上拥有裁判权。三网融合委员会可以由电信、广电和社会其他行业的专家组成,委员会可以独立判决。

在三网融合的发展过程当中,一旦出现所有有争议的事情,可以提交到国家三网融合委员会投票来决定,体现监管的民主性,这样的监管融合是适合中国实际国情的。

此外,曾剑秋教授再次强调《通信法》的重要性,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三网融合监管模式,法律体系是基础与根本,这是解决制约三网融合发展的法律问题。因为随着三网融合的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的融合应该不受传输网络或平台的限制,这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是不一致的,出台一部适应中国三网融合发展的《通信法》时不我待。

(责任编辑:融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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