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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危机事件电视直播报道管理探析

来源:蔡楚泓 作者:人民网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2 12:18 
核心提示:以823菲律宾人质事件直播报道为例 新闻传播的最大魅力在于即时性,电视媒介突出的优势在于现场直播。但对于突发危机事件不加控制地使用电视直播,以满足受众盲目的暴力知情权,很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悲剧,形成另一层面的社会危机。文章通过823菲律宾人质事件电

——以8·23菲律宾人质事件直播报道为例

新闻传播的最大魅力在于即时性,电视媒介突出的优势在于现场直播。但对于突发危机事件不加控制地使用电视直播,以满足受众盲目的“暴力知情权”,很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悲剧,形成另一层面的社会危机。文章通过8·23菲律宾人质事件电视直播的反思,提出突发危机事件报道“度”与“量”的把握原则,既要保障大众的知情权,更要尊重危难者的生命权,并对对国内电视直播报道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近年来,突发危机事件频繁,甲型H1N1病毒的流行、汶川和玉树地震、利比亚局势动荡,以及日本大地震与核泄漏事件等造成的恐慌在不同程度造成社会危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贝克认为,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与体制转型的加速,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突发事件几乎成了“社会常态”。在当今中国,虽然媒介多元发展,但电视仍是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巨大的“第一媒体”。肩负着社会“环境监测”职能的电视媒介如何面对危机信息和突发事件,在危机爆发时刻把握好直播报道的“度”与“量”,规范管理好直播报道,并有效化解危机,很值得社会学家、新闻工作者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的思考。

一、突发危机事件的报道特性

突发性危机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大规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具有突发性、危害性、潜伏性和冲击性等特点,决定了危机事件来势猛,发展快,不确定性因素多,极易引起社会舆论关注。

在信息化的全球传播时代,突发危机事件媒体的报道具有扬声器与放大镜的作用,既可帮助摆脱困境,平息危机,也可能恶化事态,造成不必要的更大损失。与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不同,2010年的8·23菲律宾人质事件属于一种恐怖活动的突发性危机事件,当地电视台ANC、ABC5频道实况直播,对事件的解决反而起到严重的恶化作用,其深刻教训对未来中国电视直播报道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即必须建立与完善现代社会公共传播与危机管理制度。

二、菲律宾人质事件直播报道教训的回顾

通过对当时的视频反复回放分析,可以发现正是电视毫无节制的现场直播造成了人质事件的急速恶化,让全球观众亲历了这场看似无意却最终酿成恶果的悲剧。

1、事件发生初期,媒体围观造成混乱

据《马尼拉时报》介绍,劫持事件发生后菲警方并未对报道事件的媒体施加控制,更未及时制定媒体报道指南。菲律宾当地几乎所有媒体都倾巢而出,蜂拥而至,在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准入制度的情况下涌进了事发现场,开始了他们铺天盖地的报道。媒体为追求新闻价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序报道本无可厚非,但透过ANC频道的电视画面来看,事发现场是一片混乱的,众多媒体正无序地围观危机。

这样一种媒体火热围观的态势,一方面分散了指挥人员的注意力,影响到了决策,给警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对现场警力展开及随时策应更是起到了牵制作用。另一方面,媒体的围观也间接满足了劫匪渴望通过传媒参与来扩大影响的目的,对劫匪构成了一种情绪的升级性压迫。

2、事件持续发展,现场直播内容把握的失当

事件落幕后不久,菲律宾政府便对事件报道中的两名记者和三家媒体提起了诉讼。诉状中指出菲律宾三大广播电视公司(ABS-CBN、GMA、ABC)直播了人质事件的全过程,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严重的失误。

在最初的“黄金4小时”内,在场媒体的直播很好地发挥了“我在现场”的作用[1]。通过ABS-CBN电视直播和香港部分电视转播的视频可以发现:事件发展前期,劫匪门多萨是理性克制的,他一方面要求食品燃料的供给,另一方面又适时地释放了老弱和菲籍人质。正如CCTV新闻频道当日“23点新闻直播间”所制作的新闻事件回顾短片中所说:“依照这一态势,这场悲剧很有可能变成一场虚惊”。然而在危机爆发时,当地电视台高举着“新闻自由”和满足受众知情权的大旗,对受害者的、观众们的生命权进行一次无情的践踏。大量暴力血腥镜头的展现,有闻必录的直播无疑间接导致了惨剧。(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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