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颠覆力(5)
网络电视产业不但要和上游形成合作关系,也要深入挖掘用户需求,与用户形成默契,还应加强与影视、综艺、财经等节目制作方的合作,建立内容分销渠道;此外,产业还应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健全价值评估体系,共同提升广告主对其媒体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认知,共同做大、做强市场。
优质内容决定媒体价值
赵子忠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院院长
三网融合的推进,使电信网、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之间在视频业务上出现彼此渗透、相互竞争。现在,互联网、电信、广电的都在做视频。
像PPTV这样的网络电视,是互联网在视频应用上的一种产品形态,与传统的电视相比,在传输网络、技术体系、产品形态、受众群体、内容战略、营销方法等层面均有差异。虽然看起来与电视的表现方式有相似之处,在内容方面也有来自传统电视的节目,但二者基因不同,结构不同,不能直接比较,也无法照搬彼此的发展模式。
网络电视若要走传媒的路子,优质内容和品牌是制胜关键。优质内容是稀缺资源,其产出由投资、导演、演员、创意、营销等一系列因素综合决定,本身是一种高投入、高风险的生产模式,在一定时期内精品的产出是有限的。精品少,渠道多,供求关系造成了网络版权上涨。因此,占有主流内容、优秀内容的多寡,是竞争力的主要体现。品牌建设也很关键,在多家混战的时候,品牌建设对其是否能在用户、广告主、媒体心中进入前几名至关重要。从互联网的经验我们可以知道,不能进入前几名,就不可能成为主流,不可能发展乃至存活。
当然,不管是内容还是品牌,都要服从企业本身的定位与战略方向。暂时性地跟风买剧或者做营销没有太大意义。内容和品牌的建设需要真刀实枪地投入资金。没有清晰的战略定位和目标,投入时小心翼翼,左右平衡,未必有显著效果。
专业制作内容将成为主流
王冉 易凯资本CEO
我越来越不认为完全没有策划、 没有编导、 没有明星的“用户产生”的视频短片能够成为未来多媒体视频内容的主流。 市场中会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但是在商业价值上他们不可能同 “制作商产生” 的内容同日而语。 用户产生的内容顶多是未来内容形态的一种重要补充, 但它不会取代制作商制作的常态内容。
未来真正有潜力的、现在还开发得远远不够的是那些由专业制作商制作的或者委托制作、 有专业 (甚至大牌) 导演和艺人参与、以产生话题为目的、 适合广告植入、 具有某种连续性和后开发潜力的30秒到三分钟 (手机平台) 或者五分钟到30分钟 (电脑平台) 的系列视频短片。
网络电视将导致网络视频行业洗牌
李豹安徽网络电视台负责人
2010年6月,安徽网络电视台获得广电总局的正式批复,获准开办网络电视台。和电视台开办的情况相似,在网络视频领域,首先是中央电视台完成布局,之后是省级电视台开始“圈地”。这意味着,广电系统开始有步骤地布局新媒体领域,这也必将导致网络视频行业新一轮的洗牌和变化。
安徽网络电视台和安徽电视台各个频道的互动是很频繁的,我们现在的思路是“网台互动”,主要立足点就是在节目、活动、广告等诸多方面整合各个媒体的资源,实现传播效益的最大化。
网络视频行业是一个充满前景的行业,它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媒介接触习惯,更对整个互联网生态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在未来的二三年内,这种影响是加速的。人们会更多地通过网络渠道去看电视,网络收视份额在人们的收视习惯中将占据较大的比例;其次,网络与电视之间的互动将会进一步加强;三是版权将决定网络视频行业的优胜劣汰,拥有版权及资源优势的网络视频公司将会脱颖而出。
(李豹观点摘录自:《对话网络电视》赵子忠、赵静主编)
网络电视让创新更精准(责任编辑:吴秀凤)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