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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国家无线电管理“十二五”规划》(7)

来源:工信部规划司 作者:工信部规划司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12:09 
核心提示:(八)无线电监测数据卫星链路传送平台建设工程 为保障各省(区、市)机动队伍与省指挥中心的数据传送及时有效,建立全国共享的无线电监测数据卫星链路传送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

(八)无线电监测数据卫星链路传送平台建设工程

为保障各省(区、市)机动队伍与省指挥中心的数据传送及时有效,建立全国共享的无线电监测数据卫星链路传送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推动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建立统一完善的全国无线电管理法制环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规范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行政管理法律规定,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强化执法监督。结合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需要开展好专项治理活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委共同执法,确保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

(二)建立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

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推动宣传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面向社会加强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打造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强化宣传措施,逐步形成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工作格局。推进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经常化、深入化和社会化,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用频意识。在每年经费额度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宣传工作。逐步建立宣传工作表彰和奖励机制。

(三)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完善机制体制建设

继续加强对通信、公安、安全、民航、铁路、交通、广电、气象、渔业等部门行业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发挥行业部门积极性,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下的无线电管理和整体组织协调能力。

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关系,夯实无线电管理机制体制建设。建立无线电管理应急指挥机制和应急机动队伍,实现对辖区内重大无线电事件的快速响应。建立省级无线电干扰申诉受理中心,统一处理辖区内无线电干扰申诉。

(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科学有效安排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支持。在资金使用中严格贯彻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积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资金支出的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稽查和绩效考核,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使用效果。

(五)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

研究制定无线电频谱工程、监测、检测和信息化等各类技术标准,为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提供标准化支持,规范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提升无线电管理各项技术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重视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

建立人才发展和培养长效机制,形成较为全面的无线电管理人才队伍。探索建立适应无线电管理发展的人才交流和引智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和交流制度。突出对复合型、创新型、国际型无线电管理尖端人才的培养。研究探索多种形式的激励机制,鼓励无线电管理人员参加在职学习和职业培训。建立高效、高素质的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宣传工作队伍。继续加大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

(七)加强协作,推进共建共享

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强区域协作,协调行政区域边界频率使用和技术设施建设。加强军地无线电管理协作,推进技术设施的军地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民航、交通、渔业等专业部门的航空监测及水上监测手段,协调做好无线电频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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