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真能拨云见日
互联网电视这个词自2009年开始一直是家电领域的一大热点,将电视连接上互联网,享受互联网上极大丰富的资源,这听上去很美,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实际上消费者购买了比普通电视贵出千元左右的互联网电视之后,却只能看到厂商推送的相当有限的内容,甚至有些电视的互联网功能完全沦为摆设。
自降生之日,争议和迷惑就一直伴随着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厂商则战战兢兢的猜测着广电系与电信系的博弈结果。而近日广电总局终开闸颁发了三张互联网电视牌照,业内普遍认为这是互联网电视政策藩篱开始消失的标志。那么互联网电视牌照的发放距离消费者通过电视享受到互联网上海量资源的距离还有多远呢?
互联网电视尴尬境地始见曙光
2009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只有取得了“以电视机为服务终端”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以下简称“互联网牌照”)的企业才可以向市面上消费者的互联网电视提供视听节目内容。这一通知使得高速发展的互联网电视陷入了尴尬的窘境,因为这些电视厂商无论是花大价钱自建内容平台还是和优酷、迅雷等网络内容提供商合作,都是“不合规定”的。
2010年3月,广电总局终于开闸发放了第一批互联网电视牌照,分别花落2009年底启动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和杭州华数传媒网络公司。三家企业实质上均为“广电系”、国有控股的视频网站。
而互联网电视产业在经历了寒冬的蛰伏之后,在牌照发放之后迅速积极响应。各大电视厂商积极和三家获得牌照的企业洽谈合作,“有牌照的广电系国家控股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终端”的互联网电视产业形态已然显山露水。
本土电视厂商终得正名机会,再次全面推广互联网电视牌照发放之后,各大电视厂商迅速积极的与获得牌照的内容商进行合作洽谈。2010年4月12日,TCL宣布与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并将共同成立互联网电视实验室。其他厂商如清华同方、海信、长虹等积极推广互联网电视的厂商也都积极与三家内容商建立合作关系。尽管目前具体的合作模式尚未确定,但各大电视厂商已然积极试图将互联网功能推广为液晶电视的标准配置了。
自2009年下半年起,TCL、长虹等企业均表示停产大尺寸非互联网液晶电视,而康佳更是宣称2010年五一之后全线停产非互联网液晶电视。2010年各大厂商的春季新品发布会上也都不约而同的将互联网电视产品作为主力新品进行推广。如TCL高调发布了P11系列采用第二代mitv操作系统的LED互联网电视;康佳发布了五大系列网锐新品;海信也发布了实现互联网功能、3D技术和LED背光于一身的T29系列新品。
有了政策的开放、各大厂商的积极推广,2010年中国互联网电视毫无疑问将高速发展,销售比重将进一步提高。但尽管市场已见曙光,但并不是事事都如人愿,互联网电视的前行道路上仍有诸多障碍:
互联网电视前行道路障碍多多
1、广电握紧控制权,资格垄断遭质疑
在2010年1月,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同时在全球市场上互联网电视的发展也是如火如荼。这样的背景下发展互联网电视新业务本无可厚非。但首批发放的互联网牌照均花落“广电系企业”,不免被质疑有资格垄断之嫌。
ZDC认为,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和电信均积极争夺先机,在以PC为终端的互联网电视视听领域,广电方面并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在以电视机为终端的视听领域,广电方面绝对不会乐意看到电信方面、民营传媒企业或电视厂商来掌控经营权。
三张牌照全部花落“广电国家队”,一方面明确了未来互联网电视仍将由广电系经营,保证了其主导控制权,规避其他力量插手;另一方面广电系在保证自己控制权的前提下也响应了国家三网融合政策,借此机会推动了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
从短时间来看,这三家国家控股的视听网站的确拥有其他民营内容商所没有的资源、政策优势,由三家“国字号”内容商来带动互联网电视内容发展的确有规范市场、整顿秩序的优点。但就长时间来看,想要做大互联网电视蛋糕,仅靠广电系内容商是远远不足够的,必须要依靠多层次的产业合作。
2、互联网电视认可度低、吸引力低、内容缺乏突破发展
尽管此前互联网电视已经经历了一年时间的推广,但事实上在全国市场上互联网电视的份额仍相当低。电视厂商事实上仅处于互联网电视产业的终端,而互联网电视的核心竞争力则是在丰富的内容,在这点上电视厂商完全不具优势。相对于拥有海量免费资源的互联网,只能收看厂商推送节目的互联网电视确实缺乏吸引力。
尽管当前已经有三家内容商获得了“合法牌照”,但这三家企业的节目内容仍相当局限。而中国的消费者已然对互联网上海量的免费资源形成了稳定的使用习惯,除非电视厂商联合这些“合法内容商”推出更加独特、丰富的内容,否则很难获得大范围消费者的认可和青睐。归根结底仍是需要在更多层面上开放内容提供的权限。
3、互联网电视急需敲定可持续的收费模式
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普遍相对同规格的普通液晶电视要贵出20%左右,通过这一次性的附加费用,消费者可以收看到厂商推送的节目。在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初期,这种收费模式看似较为合理。但在长远来看,这种一次性的附加收费显然不足以支持电视厂商自建内容平台或是与有牌照的内容商合作所需的费用。
因此目前互联网电视厂商、内容商以及运营部门等需要坐下来商讨一个可持续的收费模式,通过一个完善的、成熟的收费模式实现硬件领域与内容领域的双赢。
4、外资电视厂商想分一杯羹仍很困难
互联网电视自上市以来一直是本土电视厂商在唱主角,各大外企厂商则基本上持观望态度。而在2010年春季,索尼、LG等各大国外品牌也未能抵挡住高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的诱惑,纷纷推出了带有互联网功能的新品。尽管目前看来国外品牌的互联网电视多数仅能收看天气预报和固定网站的新闻等内容,但各大国外品牌试图在中国互联网电视市场分一杯羹的意图已经非常明显。
但尽管本次牌照发放意味着中国互联网电视的限制政策开始破冰,但这一消息却给那些在中国发展互联网电视的国外品牌们泼了冷水。本来国外品牌在中国发展的互联网电视就面临着版权等诸多阻碍,而现在各大本土电视厂商纷纷携手已获牌照的内容商,各大国外品牌想要与这些“国家队”内容商合作却是难上加难。
在产业发展初期,从政策等角度限制了外资厂商的发展,中国互联网电视领域的竞争是不完全的。只有在适度开放、充分竞争的环境中这一产业才能迅速与国际接轨,健康高效的发展。
在三网融合大背景之下,拥有国家倾斜性政策支持的广电系统发放了规范市场的互联网电视牌照,这对于发展初期一片混沌的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无疑具备规范市场、引领方向的推动作用。但这距离中国电视终端、互联网的真正融合还有很长的距离。
随着产业的发展,互联网电视终端占有率的提升,互联网电视内容面临范围的扩张,将有更多层面的企业通过合作或自申请牌照等方式加入运营内容的阵营。只有将硬件终端与内容提供紧密的、全面的联合起来,同时提供开放的、充分竞争的环境,才能使得中国互联网电视真正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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