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上下游企业均面临洗牌
被称为“潘多拉”盒子的各类电视机顶盒,在风起云涌一年之后,近期开始遭遇“史上最严”的政策监管,国内蓬勃发展的互联网电视产业或面临洗牌。
7月15日,记者获悉,7月11日和15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约谈了7大牌照商的负责人,就整顿互联网电视提出了明确要求,不合规的内容需要下架清理,未经批准的电视盒子不允许推向市场,停止与视频网站及电信运营商的违规合作。
中国证券报记者就此致电华数传媒、百视通等公司相关人士,对方均婉拒采访。
业内人士认为,过去两年互联网电视产业经历了“野蛮”式的发展。目前,广电总局严格执行181号文,互联网电视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或都受到影响。中短期来看,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将经历阵痛期,发展速度会放缓。
监管“紧箍咒”发威
自6月中旬以来,广电总局接连出台政策,打击互联网电视产业中的违规行为。
6月23日,广电总局发函地方广电局,要求立即关闭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违规视频软件下载通道,并点名批评华数传媒和百视通两家牌照商。原因是华数传媒推出的“天猫魔盒”和百视通推出的“小红互联网电视机顶盒”都载有视频类App,通过这些App,电视用户可以看到爱奇艺、搜狐视频、优酷等视频网站的内容,已涉违规。
7月4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上表示,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牌照将不再发放。
7月9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大力开展TVOS1.0规模应用试验,并要求有线网络公司所采购或集成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不得安装除TVOS外的其他操作系统。TVOS是总局组织相关企业研发的电视操作系统。
7月11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发文,要求部分OTT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取消集成平台里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
7月11日和15日,广电总局约谈中央三大台(央视、国广、央广)领导以及广东、浙江、湖南、上海四大台及地方局,就当前的互联网电视管理与经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顿方向及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知情人士透露,总局对牌照方与商业网站合作不规范、EPG(电子节目菜单)管理失控、终端产品发放未报批、与电信运营商违规合作、销售渠道混乱等问题提出了批评。
总局明确提出了互联网电视的整顿要求:一是立即开始整顿活动,境外引进影视剧、微电影要求必须在一周内下线,内容无论是在老盒子还是新盒子,无论哪个版本都要维护和清理。终端内容不管来源是哪,都计入集成播控平台管理,平台上所有内容都由牌照方负责。二是推出不同版本EPG必须向总局报备;三是未经批准的终端产品(电视盒子)不允许推向市场;四是立即停止与电信运营商的不符合要求的合作(变相开展直播)服务。
上述人士表示,以上所有整改项目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总局最晚在7月21日起开始检查。整改不合格先由各台发出整改函,仍整改不到位由总局出面处理,不排除更为严厉的查处措施。
据透露,针对目前的互联网电视市场,广电总局表示,互联网电视首先要管好七大牌照商,目前七家牌照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后续哪家不按总局要求做就收回牌照,不带好头就处理,如果七家都违规,就暂停互联网电视业务。
181号文“动真格”
广电行业资深研究人士、流媒体网CEO张彦翔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对181号文的严格执行。
181号文是指广电总局在2011年10月下发的《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这两年来,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完全按照要求执行的几乎没有。去年OTT的机顶盒出货量达到千万级别,但跟牌照商对接合作的不足两成,80%以上都是“山寨盒子”。
“既然有规则,就应该按规则办事。广电总局发关闭函,管的其实是‘基本’合规的盒子。华数的天猫魔盒、百视通的小红盒子所存在的问题,跟山寨盒子相比绝对是小巫见大巫。这并非说小错就不该管,而是希望对系统内企业‘家法伺候’之后,对于高达80%比例的山寨盒子也一定要出手。否则,反而将形成更多的不公平。”中广互联CEO曾会明表示。
对于广电总局强推TVOS操作系统的说法,部分人士也不赞同。事实上,广电总局只能要求广电系统内的企业推广该操作协调,而对小米、乐视等互联网企业发布的安卓版的机顶盒不产生限制。“TVOS是非强制性标准,不是说智能电视机里面都必须安装该系统。”牵头研发TVOS的广播科学院院长邹峰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不过,对于此项规定,各大智能电视厂商和互联网企业的关注焦点是广电总局的这套电视操作系统未来会不会变成国家标准,要求强制安装和使用。如果一旦强制使用,那么各大智能电视厂商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自己原来的操作系统还要不要,另一方面是需要针对TVOS系统做大量的兼容性修改和开发,尤其是之前已经发布的大量的应用和产品功能。若如此,乐视、小米等互联网公司开发的安卓系统的盒子将面临更换系统的风险,这也不利于市场充分竞争。(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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