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上下游企业均面临洗牌(2)
广电总局发文取消集成平台里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和回看功能,这被认为是保护有线电视运营商在电视直播服务领域的利益。但事实上,181号文规定OTT机顶盒现阶段不能提供电视节目直播服务。而某些牌照商为了提高影响力和扩大与盒子厂商的合作,违规提供直播服务。“只要181号文还生效,牌照方就必须取消直播功能,否则就是有章不循。”张彦翔表示,“不放开直播功能,的确保护了有线网络和电视台的利益,但若电视机构不加快转型,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市场变化,迟早会在政策庇佑下失去竞争能力。”
而约谈7大牌照商,严厉批评牌照商的违规行为,并放话不按要求做就收回牌照,更是强化了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领域的监管是“动真格”。业内人士认为,广电的一系列举措,意在打击牌照商、电视厂商、视频网站之间的违规操作,并将互联网电视内容领域的管理掌控在广电体制之内。这同时也意味着,视频网站谋划已久的“进入客厅”、“争夺电视”计划将面临受挫。
上下游企业或都受影响
随着监管政策不断加码,互联网电视产业上下游企业或都将受到影响。在广电总局发关闭函之际,华数传媒相关负责人曾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短期内牌照商会受到影响,和视频网站的合作会有限制。
事实上,影响并非如此轻描淡写。一直以来,华数传媒、百视通、芒果TV、CNTV等牌照商不甘于只做内容集成服务,而是多条腿走路。比如开发自己的OTT盒子、与视频网站进行内容合作、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变相开展IPTV业务或电视直播服务。
目前互联网电视各个环节的企业,都力图成为运营主体/平台,从而占据家庭娱乐中心的主导地位,内容/用户运营方面实际上处于各自为政乃至竞争状态。
华数传媒互联网业务部总经理卓越曾表示,产业链上的各方看起来分工很清晰,合作很愉快。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在很多企业觉得只做产业链的一环没有安全感,纷纷向产业链的其他环节进行渗透,这就造成企业定位非常模糊,也造成产业链分工不明确。
他以自己所在的华数传媒举例说明,华数传媒在产业链分工里应该是内容集成的建设管控服务,但是企业也做了终端,不仅有自己的华数彩虹盒子,还和阿里巴巴合作定制了天猫魔盒,也加入了终端商的角色。
上述政策出台后,牌照商不仅在内容审核上需要加大投入,而且涉足终端产品也将受到严格限制。“不管来源是何处,只要内容有问题,那就是牌照商的责任。监管不力就面临收回牌照的风险,谁敢不尽力。而且,开发的盒子越多,内容监管的难度就会增加,盒子想上市还要经广电局批准才行。牌照商想多条腿走路,能不掂量掂量政策风险吗?”一位与牌照商有业务往来的盒子厂商负责人告诉记者。
而一直觊觎电视节目内容服务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上不想当“通道”,而想成为主导者。此次广电总局要求牌照商停止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展直播服务,打压了电信运营商的势头。广电总局网络司司长罗建辉指出,互联网电视是广播电视的一种形态。“这种表述就说明在互联网电视产业中,广电系是绝对主力,不会让外人来主导。”融合网主编吴纯勇表示。
对于视频网站来说,业务影响是最大的。目前来看,视频网站想抢占客厅几乎是不可能了。在一系列严格限制下,视频网站的内容没有任何优势,同时自制剧、微电影、境外引进剧还将面临下架的风险。
同样“悲惨”的还有家电厂家。电视机的利润在这几年大幅度下滑,电视机厂商就纷纷涉足内容,试图“软硬”两条腿走路。而现在,电视机厂商不允许从事内容服务业务,只剩下传统的硬件制造,同时还可能面对因内容清理所引发的用户投诉。
难逃倒闭命运的非盒子厂商莫属。除了与牌照商合作的盒子厂商,其他不经过牌照商接入的山寨盒子都是被清理的对象。有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整个中国市场OTT的机顶盒,销售量大概在一千万台左右,800万台都是山寨盒子。根据最新政策,山寨盒子不能进入市场。这就意味着大量盒子厂商将退出这个行业。
严厉的监管使得上下游企业处在风声鹤唳的状态中,有业内人士担忧整个产业可能面临萎缩的局面。张彦翔表示,“相比以前没有政策监管的野蛮式发展,此次政策组合拳确实会给人形成产业发展倒退的感觉。但行业监管不可能一直缺位,现在产业链上的各方企业只是还不适应这样的严厉监管,觉得很突然。中短期来看,整个互联网电视产业会经历阵痛期,发展速度会放缓。”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