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贷与信托公司等合作涉嫌违规(2)
目前除了国内商业银行和大型互联网公司主导的现金贷产品,利率最低,额度最大,期限最长,风控较为严格之外,绝大部分互联网现金贷在风控上较为宽松,用户只需在线提交个人信息,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手机号,就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得贷款;加之数量众多的创业公司的客户群体相对下沉,实际上是一个次级贷款市场,其不良率远高于商业银行,如趣店被广为质疑就是其风险管控水平不到位,这其实也是符合实际的一种很正常经营现象。
现金贷监管缘何滞后?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永远是一对孪生兄弟,金融监管因金融创新而诞生,金融创新因金融监管而不断走向合规,符合社会大众利益,不至因金融创新而打乱金融秩序并带来金融业整体经营风险。但有一个现象或规律须明白,金融监管永远落后于金融创新,是金融创新推动金融监管的不断前进和完善,金融监管永远不可能走在金融创新的前面。
现金贷作为一种金融新事物,其演绎的金融运动规律也是如此:一方面,其诞生及蓬勃发展令政府监管当局始料不及,在监管上处于束手无策的窘境,让现金贷陷入混乱无序状态;另一方面,现金贷本身持续发展也呼唤有效金融监管,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立章建制;且政府监管当局对现金贷存在的问题也不能熟视无睹,防范金融风险本身也要求监管当局及时介入监管。
还有一个需要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治理金融业混乱无序现象需要时间,总得有一个过程,不能盲目求速,今天的现金贷与已被纳入严格监管范围的P2P网贷平台都属互联网金融,其发展过程及征兆都非常相似,政府监管当局不会坐视不管,将其纳入正当监管范围只是时间问题。尤其,随着“趣店事件”的持续发酵,政府监管当局对于“现金贷”的监管政策或将于近期颁布,社会各界对现金贷的监管用不着过分担忧。
综上所述,现金贷作为刚诞生的金融新事物,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总会存在这样或那样问题。对此,我们应以发展的眼光来看,有现金贷这一金融新事物总比没有好。因而,对现金贷持全面否定态度、并建议将其一棍子打死、全面禁封的做法是不适宜的,既是不理性的,也是不人性的,有违规金融创新发展的规律。当前最好的监管态度,是承认它的客观存在和作用,正视它存在的社会合理性,及时出台监管措施,将起引向健康发展轨道,让其真正造福于社会和民众。
同时,现金贷仍亟需克服两种不良经营倾向:
一方面,把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放在同等重要位置,防止只重业务拓展而忽视经营风险的不良倾向。树立行业经营风险意识,搞好经营风险管控,不能像趣店CEO罗敏所说的:“凡是过期不还的,当作福利送你了。”(当然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那样,既是一种对股东不负责任的态度,它会导致产业经营走向失败;也是对贷款人不负责任的做法,会恶化整个网贷业社会信用生态,将给行业发展埋下巨大隐患。(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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