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微信营销,看上去很美(2)

来源:钛媒体 作者:猪三藏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2-21 09:45 
核心提示:以一篇文章为例,门户网站上可以看到点击率,盖楼数量。BBS中也可以看到点击率,跟贴量,SNS中也可以看到转发评论的数量,微博更不用提。 然而到了微信,由于并未公开后台数据,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看到企业公共账号

以一篇文章为例,门户网站上可以看到点击率,盖楼数量。BBS中也可以看到点击率,跟贴量,SNS中也可以看到转发评论的数量,微博更不用提。

然而到了微信,由于并未公开后台数据,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看到企业公共账号的用户活跃度,个人公共账号的文章转载打开率,朋友圈的转发评论数量。但这不能阻止人们对微信营销的热情。

曾经针对这个问题和不少人进行讨论,得出的答案很简单,也很令人失望。因为大家的老板在用微信而老板的老板也在用微信……

所以,即使微信产品总监曾鸣说微信不是营销工具,“微信之父”张小龙认为“微信,外界炒得过热了。”腾讯副总裁刘胜义表示:简单粗暴在微信里做展示广告,是对微信价值的低估。这也不能阻止利用大家微信进行营销的热情。

很容易想到,如果不久之后出现一个超过微信的产品,一个新的营销概念必然出现。或许这就是中国式营销。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