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阿里收购虾米网布局网络音乐:欲另起新秩序

来源:新浪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4 13:35 
核心提示:也是那段时间的经历,让王皓了解到草根音乐人生存状态的窘迫:“如果说年收入4万是一个槛的话,大概90%以上的草根音乐人都在这个门槛之外。”这也成了王皓创办虾米网的动力——给草根音乐人提供推广、赚钱的平台。

如果说阿里将是音乐产业新秩序的建立者,你信吗?在阿里巴巴集团收购虾米网以前,这个假设听起来像是无根之木,因为没有任何迹象显示阿里准备在音乐上有所作为。但在阿里把虾米网收入麾下之后,一个新故事就开始了。

马云敲定收购

王皓已记不清去年年底和马云见面具体是在哪一天。他只记得在一轮交谈后,这位虾米网的总裁连同他的四位联合创始人,当场同意把虾米网完全“卖”给阿里巴巴集团——在此前的五年创业历程中,尽管虾米网入不敷出,五个人也从没想过要卖掉公司。

就这样,王皓和他的四位伙伴再次回到了阿里体系。王皓2003年加入阿里担任开发工程师,2007年离职筹备虾米网。虾米网的五人创始团队中,有四个人都曾在阿里供职。虾米网兜兜转转,成了阿里集团25个事业部中的音乐事业部。

在同意被全资收购前,阿里跟虾米网的投资收购洽谈就已经进行了两三个月。虾米网团队里不乏反对的声音,王皓心里也有很大的疑问:以电商、金融为主业的阿里巴巴为什么要收购虾米网?

于是,和马云的那场交谈变成了双方的一次“摊牌”。王皓问马云为什么要收购虾米网,而马云也想弄明白,对面的五个年轻人准备将“互联网音乐”做成什么样子。王皓用“不谋而合”形容双方对音乐产业的方向性判断,这笔交易当天在马云的办公室敲定。

虾米网的收购金额至今仍是个谜。但外界更好奇的是,在阿里和虾米网眼中,音乐产业的未来走向到底如何,两者又想扮演什么角色?

另起新秩序

“音乐行业传统的内容制作、发行和商业化体系已经完全被颠覆,但新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这是王皓和马云对音乐产业现有格局的判断。

在互联网音乐的冲击下,实体唱片的销量从2004年以来严重下滑。2007年筹办虾米网时,王皓以为唱片业已到谷底,但他没想到后面的每年都是新的谷底。“其实对于我们来说,越到谷底虾米网做事的阻力越小。”王皓说。

建立新秩序的时机或许已经到来,而阿里和虾米网准备一起做这件事。前者曾用14年时间,将电子商务渗透到中国的传统零售行业。

很难用一句话表述清楚王皓和马云为虾米网构想的未来模式。宽泛地说,虾米网要做一个能容纳音乐全产业链的平台。具体地说,虾米网未来可能成为音乐产业中的淘宝网:在这个平台上,虾米网聚集起草根音乐人这个群体,为后者提供推广、销售的渠道。当这个群体规模足够大、社区黏性足够强时,经纪人、词曲作者、乐手等职业群体也就在虾米网上有了生长的动力和空间。而如果这个生态得以建立,虾米网就可以将音乐内容生产、推广、销售全部集纳起来,所谓的“互联网音乐全产业链”也就被打通了。

不难看出,虾米网的模式逻辑就是淘宝网的逻辑。除了基础的商家外,代运营、社区化导购、模特、摄影等周边行业在淘宝网的生态中共荣共生。虾米网想实现的商业生态也是如此。而一直将马云当做偶像的王皓,也深谙马云的“商业哲学”:别想着向穷人收钱,先帮助他们富起来,再去跟他们分配利益——这是淘宝网成功的根本所在。

在虾米网这个宏大的构想中,“音乐人平台”是最重要的一步。按照这个平台的规则,音乐人可以在虾米网上传歌曲并自定售价(目前不高于50元/ 首)。作词人、谱曲人和歌曲录音制作者可分别获得10%、10%、80%的收益。也就是说,虾米网目前在平台上完全不向任何一方收取费用。音乐人需要将自身账号绑定支付宝,虾米网按照月结方式将这些音乐在平台上产生的收益结算给各方。“音乐人平台”同样向唱片公司已成名的艺人开放。

王皓说,虾米网的自我定位永远是一个平台,而不会去做一家唱片公司。但这个平台需要一个成功的案例来证明自身模式的可行性——就像淘宝网上需要有成功的淘品牌做典范一样。在传统的音乐体系中,一位歌手的成名需要经纪公司的包装和推广。如果虾米网要另起一个互联网音乐生态圈,也必须向音乐人提供成名所需的推广资源。据王皓透露,除了本身的平台推广外,虾米网已经在着手“直通车”和“音乐人基金”项目,前者主要是将平台上有潜质的音乐人输送到综艺节目、唱片公司和音乐节,后者则是直接向音乐人提供音乐制作方面的资金支持。

在“音乐人平台”这件事上,王皓给自己预留了三年时间:“用三年时间把这个平台建到足够大的规模。”(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