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将规范 网店收税仍困难重重(2)
网店征税要普及困难重重
根据中国现行相关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的交易行为都须缴税,网络交易不应例外。但是,由于网络购物属新兴事物,网店经营是政府鼓励的公民自主创业的行为,规模小而数量多,且征税成本过高,一直没有实施征税。去年7月1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要求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要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被市场怀疑是为征税做准备。
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季冬生教授认为,网络发票的普及有望打破网上购物经常无发票这一市场“潜规则”,有助于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过,一旦税务部门加强监管,使得征税在网店中普及,必将提高网店商品价格,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因此建议出台降税等配套措施,例如可扩大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将大部分网商纳入,以活跃交易,拉动消费。
网店征税是否会在全国推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就此认为,电子商务征税是必然的,但目前征税的依据存在争议,大范围征税的时机并不成熟。我国现在的所得税体系也难以实现个人网店的税收普及。因为对于网店征税,在税收方式的制度上还没有彻底的解决办法。
第一:虽然网店开始实行实名制,但其在网上从事的经营范围等问题无法限制,从而导致了税务机关无法了解到纳税人生产状况;
第二:没有课税凭证是网络交易行为一大特点,交易信息数据易修改使得对于网店的税务审计几乎无法实行;
第三:电子商务无纸化的交易特性,使交易双方太容易隐匿或者取消交易,而且固定营业地点难以确定,使得电子商务逃税成为无法避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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