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京东再遭供应商逼债:真没钱还是“店”大欺客?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丁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01 10:05 
核心提示:前述精油商品供应商以邮件的形式,向本报记者展示了京东商城欠款的相关证据。这些电子资料显示,该供应商的欠款一直被延误,而该供应商的2011年10月的欠款,最终的付款日期为2012年12月12日。


 

京东商城再次遭遇成长的烦恼。

2月28日,一家依附电商网络平台的精油商品供应商,在微博平台上向国内领先的电商企业京东商城宣战。迫使该供应商向京东商城发难的原因是,该供应商称京东商城拖欠其长达13个月的销售款。

这并非是京东商城首次卷入供零关系纠纷。2012年2月,另外一位供应商以同样的方式,指责京东商城存在“店”大欺客的现象。彼时,该供应商指责京东商城存在4项霸王条款。

“像我们一样遭遇京东商城各种理由欠款的供应商很多,但是,为了持续在京东商城销售,大部分供应商敢怒不敢言。我们为了追讨欠款,只能以在京东商城撤店为代价。”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该精油商品供应商称。

一周之前刚刚宣布完成四轮融资的京东商城,并不可能存在资金链断裂的危机。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完成融资之时,曾以内部邮件的形式表示,在完成四轮7亿美元(约43.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之后,京东商城目前手持约150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流。

与刘强东表态不同,供应商猜测若京东商城手持巨量现金,应该不会拖欠货款达13个月之久。对此,京东商城与媒体对接人士表示,该供应商为“阿芙”,之所以有13个月的货款没有结算的原因是将增值税发票信息开错。京东还称,目前正与财务等相关部门紧急沟通,并与阿芙相关人员联系,寻求解决方案。

超一年的拖欠

该供应商和京东商城签订的是每月结算和付款的方式

前述精油商品供应商以邮件的形式,向本报记者展示了京东商城欠款的相关证据。这些电子资料显示,该供应商的欠款一直被延误,而该供应商的2011年10月的欠款,最终的付款日期为2012年12月12日。

该供应商介绍,按照合同约定,该商品供应商和京东商城签订的付款账期为一个月时间。而实际操作中,京东商城总计拖欠的该供应商应付账款累计长达13个月之久,累计总额超过300万元。至今,所有欠款中,仍有100多万元没有被京东商城方面结算清楚。

谈到拖欠的原因,该供应商表示,是京东商城不合规地利用了各种限定性条款和约定,甚至是一些私人原因。

本报记者拿到的邮件截图资料显示,京东商城在合同中约定了三种付款和结算方式。一种方式是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月底;一种方式是每半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为每月15日和30日;一种结算方式为每一旬结算一次,结算的时间为每月10日、15日和30日。

该供应商和京东商城签订的是第一种付款和结算方式。按照京东商城的规定,如果该供应商结算日的当天即每月的月底无法实现顺利的结算,那么,只能将上月的结算顺延到下一个月月底进行。

该供应商抱怨称,在实际操作中,京东商城方面以写错各种单据、对错某处账目甚至包括财务主管生病为由,一直拖延对相关款项的支付。由此,本希望在京东商城扎根的平台供应商,最终在13个月中都没有拿到全部的货款。

京东在回复中则称,阿芙之所以有13个月的货款没有结算的原因是:阿芙在结算2011年10月款项时,将增值税发票信息开错。且阿芙还欠运费没有结清,双方在当时互有欠款。

京东方面还称,因涉及核对帐款、运费(阿芙所欠京东的运费)、交付发票这些细节;京东运营、财务人员当时和阿芙方面商定:“对清一笔结算一笔,直到结清全部款项。”“阿芙自2012年12月开始,共提交7次结款申请,之前我司一直在正常付款。直到阿芙创始人单方面发出微博的当天(2013年2月27日),京东还有一笔货款付出给阿芙。”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司尚未收到对方应付的运费部分,也未收到相应增值税发票。”京东表示。

2012年11月11日,京东商城举行“双11促销”,在这一过程中,因为该精油商品供应商拒绝参加京东商城促销,以此为导火索,该供应商最终从京东商城撤出。

谈到撤出原因时,该供应商人士表示,虽然促销能带来业绩的增长,由于京东商城长期拖欠货款,这使得供应商自身的各种成本在没有回款的情况下,只能自己额外垫付,做得越多相当于亏得越大,最终,只能走向资金链断裂的边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