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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获刑空姐上诉再牵电商立法(3)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敖祥菲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0-22 09:30 
核心提示:事件回放 因走私化妆品 离职空姐获刑11年 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9月3日,离职空姐李某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5

事件回放

因走私化妆品 离职空姐获刑11年

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9月3日,离职空姐李某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50万元。据悉,公检机关查明,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某伙同他人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某等的网店销售牟利。

律师观点

应完善立法监管代购

针对李某对一审判决的上诉,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游云庭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目前无法判断二审的判决结果。不过他强调,走私案件的证据大都从境外取得,如果获得当事人认可就没问题;因为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原审一一核实难度也大。

谈及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和原审判决量刑畸重,游云庭认为,上诉人的确犯了走私罪,但这与电商尚未立法、代购监管缺位有关。他称,随着这些年国内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代购行业日益增大,确实是需要立法来加以规范了。他表示,立法应该明确指出哪些情况是合法代购,哪些情况是非法走私,并明确相关流程,给现在从事海外代购的群体更加明确的指导。

游云庭称,正是因为没有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合法代购的范围,所以,目前有多少从事代购的群体触犯了相关法律,也不得而知。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律师向商报记者强调,李某的确触犯了《刑法》中关于走私的条款。但在网络经济发达、代购也很普遍的今天,像李某这样基于网络行为的多样化犯罪,是否需要更健全、更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是该案值得思考的地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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