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BuyWithMe网站:团购再进化 剑指Groupon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09 08:11 
核心提示:BuyWithMe与一般团购模式一样,发布经过手工挑选的团购商品,并设置最低团购人数。在最低团购人数未完成之前,交易过程与普通团购模式类似。BuyWithMe的“新游戏”是:当团购人数达到或者超过“最低团购人数”之后。

被一些媒体称为继Groupon、LivingSocial之后第三大团购网站的BuyWithMe,目前已累计融资2150万美金,收购了总部位于芝加哥的团购网站DealADayOnline。但是,成立时间仅比Groupon晚半年的BuyWithMe,却绝不是Groupon的简单翻版而已,BuyWithMe改进了团购网站商业模式操作手法,被称作升级版的团购网站而剑指Groupon。

团购“新游戏”

BuyWithMe与一般团购模式一样,发布经过手工挑选的团购商品,并设置最低团购人数。在最低团购人数未完成之前,交易过程与普通团购模式类似。BuyWithMe的“新游戏”是:当团购人数达到或者超过“最低团购人数”之后。

以美国东部时间5月6日BuyWithMe纽约站点推出的5课时瑜伽课程团购为例,市价50美金的课程以22美金的价格接受用户团购。记者在该团购商品的网页上看到,该商品仍有5个交易的空缺即可达到此次团购所要求的最低团购人数。

根据网站对每一次团购规则的通用说明,一旦这个5课时的瑜伽课程达到“最低团购人数”的要求,那么,这些参与团购的人自然可以成功购买并消费瑜伽课程。此外,这些已经参加团购的消费者,还会收到一封团购的邮件,邮件中给到每一个团购参与者有关该商品的唯一URL标识链接,此时,消费者可以将这一链接拷贝黏贴与其他朋友分享和推荐购物。

于是,这一5课时瑜伽课程的团购商品便犹如病毒一般被进一步扩散,已参与团购的消费者可以自发选择在各种社交机构———即时通讯工具、社交网站、论坛、微博等向好友发布链接。如果有3个以及3个以上的人通过同一用户的推荐链接购买了此商品,那么这个消费者就可以免单了。

以一般团购网站营销手法为例,0元抢票、注册抽奖等不失为获取注册用户的手段,然而这笔“营销费用”支出之后用户是否会真金白银参与下一次团购仍是未知数。而BuyWithMe“发明”的这一招不仅仅是“已获取实现交易的用户”。

美国团购“老三”

BuyWithMe创办于2009年5月,比起2008年11月成立的Groupon晚了半年时间,现在它是全美第三大团购网站。

目前该公司已在奥斯汀、波士顿、芝加哥、达拉斯、休斯顿、洛杉矶、纽约、费城、凤凰城、圣迭戈、旧金山、西雅图和华盛顿特区开展团购业务。

2010年,BuyWithMe分别获得1600万美金和550万美金融资,总计已经融资2150万美金,投资方包括Bain Capi-tal Ventures(贝恩资本)、MatrixPartners等。

BuyWith Me的主要竞争对手是Groupon和LivingSocial。今年年初曾有消息称,在洽购Groupon失败后,谷歌计划收购BuyWithMe,但该消息未获证实。业内人士认为,B uyWithMe更有可能在未来一年内寻找更多投资,扩大业务规模。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