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电商激辩网购售前冷静期

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 作者:孙宏超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9 21:53 
核心提示:和已经成熟的主流网站推出的相关售后退换货规则相比,目前商务部推出的冷静期规则还需细化。 商务部近日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下文称《规范》),其中关于冷静期的规定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和已经成熟的主流网站推出的相关售后退换货规则相比,目前商务部推出的冷静期规则还需细化。

商务部近日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下文称《规范》),其中关于冷静期的规定受到业界广泛关注。

《规范》共分9章32条,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等方面,明确交易各方责任以及对各方权益的保护。鉴于网上交易的隐蔽性、快速性以及交易主体的跨地域性等特点,《规范》在第6章提出,鼓励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冷静期制度,即除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商品外,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这项制度允许消费者在购物后有一段时间冷静思考,若认为不妥可以无理由退货。

由于缺乏行业规范和相关法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应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如商品、服务质量没有充分保障等。此前,美团网、拉手网等网站推出“过期退”服务,就是针对这类问题,但此种努力仍然显得杯水车薪。

正是在此背景下,商务部才颁布了两贴猛药:冷静期和先行赔付。相比“过期退”的事后补偿,冷静期让电子商务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更为关注消费前期的决定过程,能够引导消费决策更加理性、科学。

然而,让这些政策产生理想效果,似乎并非轻而易举。

“网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涉及金额很小,投诉维权成本已经超过商品本身价值,如何进行维权?”“参加团购时出现问题,想要退款,商家却一再拖延,至今没有结果。”很多消费者因为网购维权得不到解决而感到无奈。

此前在网络购物中,有时会出现买家刚刚下单,即为自己的冲动消费后悔,欲取消订单的情况,但因卖家并不轻易接受买家的退单要求,双方协调不成,引发交易前纠纷。此次商务部出台的新规或许会让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存在的这一难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但商务部对于这个冷静期该有多长,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电商之惑

据记者了解,淘宝、拍拍、乐酷天等行业主流网站,以往虽然没有售前的冷静期,但早已开始实施售后退换货规则。

针对新规的出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淘宝网早已实行全网购物保障,消费者买到东西后15天,不满意就可以申请卖家售后服务。卖家若不理会,淘宝将启动先行赔付,首先保障消费者权益。”此外,国内著名电子商务平台乐酷天也已早设立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等保障措施。但和《规范》中的冷静期相比,多数网站“无理由退换货”产生的运费都由消费者承担。

接受媒体杂志记者采访时,美团网副总裁王慧文也对《规范》表示支持:“美团网的7天未消费无条件退款,就是为了让消费者有足够的冷静期。”

阿丫团CEO黄治华也表示:“新规从更大层面上对团购和网购网站进行了限制,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不符规定的小网站的消失,能为消费者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也使行业内的正规网站少蒙冤。”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商务部新规针对所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电子商务网站不仅包括了京东商城、当当网等“商家对客户”的网站(B2C),也包括了淘宝网等“个人对个人”的网站(C2C)。两者有着本质区别。事实上,现在表示已经实现条款的大多都是B2C网站,而C2C网站并未全面实现,而在这些网站中集中了大量的中小商家。电子商务能有今日的繁华,离不开这些小商家的努力。

记者采访了淘宝网的十几位小商户,其中不乏等级最高的“皇冠级”卖家。大部分商户对《规范》心存疑惑,只有少数店主表示愿意为用户设立冷静期制度。

有部分店主表示担心,冷静期制度实行后,是否会增加买家故意退货的行为,从而给卖家造成损失。同时也有卖家指出,《规范》只是鼓励设置冷静期,但是具体时间范围未加限定,这也是一个潜在的问题。此外,在冷静期内,如果消费者行使反悔权,但是商家已经发货,那么来回运费该谁承担,也应规定清楚。(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