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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悔权”明实施 仍有商家退货要理由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常燕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14 10:42 
核心提示:“退货必须有发票”。记者发现,无论是在哪家电商网站,退货规定中几乎都有“无法提供商品的发票、保修卡等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信息与商品不符及被涂改的不予退货”。

网购“后悔权”将于明日实施。昨日,记者查询发现,目前规模较大的电商基本都已规定了不同时限的无理由退货制度,但仍有部分商家退货“要理由”。

“拆开产品就不退换。”唯品会网站显示,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七天无理由退换”,一是商品质量有问题,二是要求“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唯品会出售时原装且配件赠品资料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对于条款中的“原装”概念,唯品会官方说明中界定模糊,没有详细阐述。

“食品和黄金不退。”淘宝网某巧克力卖家声称“东西买多了吃不完能退吗?别人退的你敢买吗?”除了食品外,一些销售黄金珠宝的商家也表示,拒绝顾客无理由退货要求,“今天买了黄金,明天价格暴跌就要退货,这买卖还怎么做?”此外,还有一些海外“代购”服装服饰店等,也仍然表明“本店商品不退换。”业内人士称,食品和黄金也属于新消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如商家拒退,可向淘宝客服投诉。

“退货必须有发票”。记者发现,无论是在哪家电商网站,退货规定中几乎都有“无法提供商品的发票、保修卡等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信息与商品不符及被涂改的不予退货”。对此,新消法第25条仅明确“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并未提到必须有发票一说。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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