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电子商务 >

团购为何以假乱真

来源:互联网周刊 作者:吴倩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8 19:01 
核心提示:用户是立身之本。用户数量的增多,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显然,与消费者谋利才是长久之计。 自从团购模式进入中国,熙熙攘攘的繁华背后,一直伴随着网民大批的投诉。2010年末,《互联网周刊》曾盘点过团购七宗罪,包括团购企业吸金圈钱、商

用户是立身之本。用户数量的增多,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显然,与消费者谋利才是长久之计。

自从团购模式进入中国,熙熙攘攘的繁华背后,一直伴随着网民大批的投诉。2010年末,《互联网周刊》曾盘点过团购“七宗罪”,包括团购企业吸金圈钱、商家资质审查环节缺失、团购产品的隐性消费问题以及服务类团购体验差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加强了对于团购企业的资质审查,团购企业本身也加强了对于商家的审核,但团购服务类产品体验较差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依然存在。

“如假不退”与责任缺失

日前,CNNIC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团购用户数已达到1875万人,以拉手网、美团网等为代表的独立团购网站正推动团购活动向二三线城市扩展。

按用户数量和规模来看,团购网站已经成为具有社会化特征的互联网企业,自然也应当承担起自身的社会化责任。拉手网CEO吴波认为,作为团购网站,首先要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同时也要兼顾商家利益,这样才能让产业链上的各方参与者保持平衡。如果只是某一方的利益得到保证,这种失衡关系下发展起来的产业不会长久。

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团购企业都这么想。3月初,名品团在团购一款奢侈品手包时,原价1.28万元的商品,团购价格仅为750元。该网站用户协议中有一行文字,写着:“明确提示:请抱有必需购买‘能够支持验货的专柜正品行货’顾客止步,也请您在购买后勿以‘骗子’ 和‘假’的理由要求退货,名品团一概不处理!”

这份公然宣称“如假不退”的霸王合同恰恰反映了某些团购企业社会化责任的缺失。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联进行的“3·15网购”调查显示,6成左右的网民在参加团购后遭遇过欺诈,超过一半的网民没有注意到网站的服务协议。但是,团购网站服务质量的提高难道是被动地依靠消费者的监督吗?

与消费者谋利

由于团购本身具有优惠幅度大、限时抢购等特点,用户往往容易冲动消费,抢到的券可能并不是自己需要的或来不及使用,这部分钱就白白打了水漂,未消费的团购券款则成为团购网站的额外收入。

目前在国内外,团购券过期作废不退款已成行业潜规则。但面对团购网站鼻祖高朋的入华和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诸多独立团购网站做出了更积极的应对。美团网于3月4日上线一周年之际推出了“过期退”的业务,其CEO王兴宣布将过去一年内1000多万未消费的团购款返还给相应的美团用户,用户登录美团简单操作后即可查收,今后美团用户过期未消费均将获得退款服务。

3月9日,拉手网宣布即日起推出针对团购交易的“三包”服务承诺,并将累积在拉手网账户上未消费的团购费用大约1800万元退还团购用户。糯米网随后也宣布跟进该举措。

用户是立身之本。用户数量的增多,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显然,与消费者谋利才是长久之计。

游走在“用户”与“责任”之间的团购企业只有让消费者“购”得安全、“购”得放心,才能得到用户的尊重和信任,而这也正是团购企业在即将到来的大洗牌中得以生存的前提。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