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核电发展技术路线争论何时休?(2)

来源:国际电力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2 17:57 
核心提示:AP1000的另一个特色是,模块化设计,这将使从第一灌混泥土浇筑到堆蕊首次装料的建造时间缩短为36个月。这一缩短的建设时间使得AP1000具有较好的竞争性减少建设投资资本。投资资本是核电站建设的重要杀手,而AP1000

AP1000的另一个特色是,模块化设计,这将使从第一灌混泥土浇筑到堆蕊首次装料的建造时间缩短为36个月。这一缩短的建设时间使得AP1000具有较好的竞争性——减少建设投资资本。“投资资本”是核电站建设的重要杀手,而AP1000是这个“重要杀手”的杀手。

尚需考验

不过,AP1000的引进仍未平息由来已久的争论。

中国核电技术路线的争论大概可概括为:一是自主建造复制、主动研发革新我国现有的第二代核电站,或者在现有主导堆型基础上,逐渐开发第三代改进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技术路线;二是直接引进美国AP1000第三代加(GenerationⅢ+)非能动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将中国核电市场优势与美国核电技术优势结合。

中国工程院曾对AP1000提出技术异议。一是AP1000的设计认证尚未真正通过;二是缺少首堆工程整体验证的实践证明;三是AP1000的设计方案尚未固化。“AP1000引进项目,有重大技术、经济风险,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规避风险,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中国工程院在其《2030、2050中国中长期能源战略研究》中说。

“AP1000优势尚未显现,机型安全性需要客观检验。中国可能成为AP1000的世界实验场。”在一次论坛上,中国核工业集团原计划部副总工程师温鸿钧说。

而在AP1000的发源地美国,2011年3月,民主党众议员Edward J. Markey在给NRC(核管理委员会)主席的一封信中对AP1000设计认证提出质疑,要求NRC在有关AP1000抗震安全问题解决之前不要批准。信中认为屏蔽建筑设计结构过于脆弱,以致会在自然和人为的灾难的打击下失效。英国亦在今年2月指出,AP1000安全壳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澄清。

不过,2011年6月27日,英国ONR(核监管办公室)宣布关闭了AP1000设计方案的“监管问题”,解除对AP1000核电建造方法“监管问题”的质疑。

8月10日,美国NRC称他们认为西屋电力公司新AP1000核反应堆的设计符合联邦安全要求,这为其最终获批铺平了道路。NRC发言人称,委员们将于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决定是否批准这种反应堆设计。

各方平衡

“引进 AP1000既然是中央的决策,为什么后来又要引进EPR?”面对媒体的提问,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说:“因为法国锲而不舍地作工作,国家在外交层面上需要平衡。法国人过去在核电技术上帮了我们很多,所以也要照顾法国一下,而且法国的EPR也是三代,只是走了不同的技术路线。”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1985年。“这个合同谈成不仅有经济意义,而且有重大的政治意义。我们引进技术的重点在西欧,法、英在这个项目上与我们谈了很长时间,我们不能忘记老朋友,不能因为日本价格低一些就放弃与老朋友的合作。”在与国外关于广东核电站和苏南核电站的谈判中面临选择的时候,邓小平一锤定音,“广东和苏南核电站应尽早谈成,贵一点也不要紧,重要的是争取时间,不然对外国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人家会认为中国人难办事。”为了表示对谈判的诚意,中国暂停与日、美的接触。

值得关注的是,不管是中核还是中广核,目前的核电技术都是以二代改进为主,而且所有项目几乎大同小异。随着岭澳国际核电项目的发展,中广核迅速成立了属于自己的设计院、工程公司以壮大自身的力量。而2007年中法签署EPR核电项目合作协议使得中广核的力量更加壮大。

“相对而言,中核的研究力量可能强一些,而中广核的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现代一些。因为它从法国引进了相关的技术(EPR),而中核基本上是在原来的军工转过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发展起来的。”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赵成昆说。

2007年5月 成立的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国核技)则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对外签约,受让第三代先进核电技术。实施相关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中国核电技术品牌的主体,是实现第三代核电技术引进、工程建设和自主化发展的主要载体和研发平台。”

过去三分之一世纪,中国的核电技术路线一直在争论中前行。AP1000的引入能给中国的核电技术路线带来什么?是和谐统一,还是继续剪不断理还乱?这是一个只有时间才能回答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