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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突发事件背后的安全风险

来源:中国投资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09 16:48 
核心提示:历经半年沉淀后,核电安全大检查于8月底正式结束,据记者获悉,《核电安全规划》制定工作已在国家能源局及环保部陆续展开,争取年底前发布征求意见稿。此前一直暂缓的新建核电项目审批工作在提高安全等级的前提下或将在不久后重启。

3月日本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放缓了中国核电发展的脚步。

此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了有关核电安全的4条决定,要求对国内已运行及在建核电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同时暂停审批新项目和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中国核电发展一时处于停滞状态。

然而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核电专家王泽平看来,“福岛核事故提供的应该是教训,而不是告诉世界要与核电说再见”。在他看来,综合考虑我国的能源结构调整和国际减排发展态势来看,我国不宜轻言放弃核电。

历经半年沉淀后,核电安全大检查于8月底正式结束,据记者获悉,《核电安全规划》制定工作已在国家能源局及环保部陆续展开,争取年底前发布征求意见稿。此前一直暂缓的新建核电项目审批工作在提高安全等级的前提下或将在不久后重启。

当政策上继续推动核电安全高效发展的态度日趋明朗,安全,也就成为当前核电发展的最强音。

多头监管局面待解

由于核电涉及利益巨大,不透明的监管系统容易造成审核不严,进而埋下安全隐患。这一点已经在日本福岛核泄露事故中得到了体现。

5月18日,日本首相菅直人在首相官邸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从根本上审视核电管理方式。他主张: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应该从经济产业省剥离开来。

多年来承担日本核电监管职能的机构是原子能安全保安院,该机构隶属于主导核电发展的经济产业省,也就是说,主导核电发展的和核电监管的是同一家。

“推广和监管核能的实体属于同一个政府机构,这引发了对独立性的质疑”,菅直人说,“就这一点而言,我们的体制不健全。我相信,需要从根本上重新审视国家多年来管理核电的方式”。

独立性的安全监管机构正在成为更多人的共识。而除此,我国更面临多部门、多环节、分散式的管理困扰。

目前我国核电管理的主要机构及部门共有8个,包括国务院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原子能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部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这些部门分别负责制定核电能源战略规划、项目建设审批、安全监管及行业自律等工作。有专家认为,这种多部门、多环节、分散式的管理体制,使得我国核电管理运行效率低下,不能适应核电发展的需要。

在采访中,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研究所副所长孙学智这样告诉记者:“以国家力量对核设施进行强有力的监管时,核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证。否则,安全的风险将会增加。”

在5月12日环保部公开的2011年预算中可以看到,今年该部将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安排1亿元人民币,重点用于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国辐射环境监测、重点设施电磁辐射监测以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技术支持等方面;同时,在核与辐射安全技术审评方面安排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核设施的安全技术审评相关工作。

人才窘境

自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核事故之后,国际核电发展受到影响,从此进入长达20年的“低迷期”。

近年来,核电开始走出“适当发展”,并开始“积极推进核电建设”。但人才供给问题开始显现出来。

“在2006年之前,国内培养核电专业人才的院校只有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少数几所,每年毕业生的数量难以满足核电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孙学智坦言,福岛核电站事件后,环保部对核电站提出了“安全第一”原则,摒弃了经济性和安全性齐头并进的理念,在堆型选择上倾向于安全系数更高的压水堆和快堆,这就急需改变核电安全技术人才紧缺的现状。

据资料显示,国外平均每台核电机组的监管需约40人,而我国目前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在编人员只有300人,按目前运行和在建机组算,平均每台仅11人。(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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