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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电价补贴 奖罚同施(2)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8-19 19:50 
核心提示:根据中电联最新统计,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电力业务合计亏损66.5亿元,同比增亏50.9亿元,对比1-5月份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合计亏损55.7亿元,这意味着五大集团在不到两个月内又亏损掉近11亿元。而1-5月份,火电生产

根据中电联最新统计,上半年五大发电集团电力业务合计亏损66.5亿元,同比增亏50.9亿元,对比1-5月份五大发电集团火电业务合计亏损55.7亿元,这意味着五大集团在不到两个月内又亏损掉近11亿元。而1-5月份,火电生产企业实现利润总额仅75亿元,同比下降52.4%。

然而,环保压力依然不减。“十二五”期间,环保部明确新建火电项目要实现80%以上的脱硝效率。环保部预测,新标准实施后,到2015年,全国需要新增烟气脱硝容量8.17亿千瓦,共需脱硝投资1950亿元,2015年需运行费用612亿元/年。

一方面是严重亏损,一方面是环保压力。“我们火电厂处境很尴尬。”一位广西火电厂人士无奈表示,“煤炭买不起,也买不到,在目前上网电价不变的情况下,越发越亏。我们也想环保,可是总要先能吃得上饭吧。”

特殊国情,特殊机制

“因为我国正在一个转型时期,所以环保政策的制定也具有过渡性。其实国际上的环保政策也都有一个过程。目前这些以鼓励为主的补贴政策,在无法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的情况下,我认为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还是有效的。”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尽管“谁污染、谁负责”是国际治理环境污染的基本原则,但是由于目前国内电力市场还不完善,没有形成有效市场机制。所以,采用这种“电厂污染、全民买单”的模式也是必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俊就曾专门撰文指出,“对燃煤电厂的环保管理不是采用国际通行方式反而是增加设置一道行政审批程序,加价费用每年数百亿元,要由全体消费者‘顺价’买单。这样的环保价格政策,由于加价与脱硫装置运行的可用率和实际排硫业绩并无关联,消费者增加了支出,全社会却难以收到减排实效。”

“所以,治理污染要讲效率,那种不计成本的减排方法是不对的。”马中强调说,“在健全的市场机制下,消费者有选择便宜清洁电的权利,可以选择不为污染买单。但是在当前的电力机制下,消费者没有选择,只能被迫买单。”

尽管当前国内也有排污费的收取,但是由于机制不完善,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所以导致该机制“名存实亡”。

“这种补贴政策不具有公平性,它降低了企业进行环保的积极性,不能刺激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没有起到环保政策应有的作用。”盘雨宏表示。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没有惩罚机制的压力,企业不会真正有动力去主动进行技术改造,他们只会想方设法地获取补贴,这会导致治理污染社会总成本的增加,同时治污效率非常低下。”马中进一步表示,“从总体来说,收取环境税等机制更为有效,但是,市场机制是先决条件。所以,我们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必须首先在机制上有所突破,否则目的肯定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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