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军工进军新能源产业:隐身战机技术用于风力发电

来源:中国航空报 作者:逸风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0 20:25 
核心提示:事实上,中国的军工企业纷纷选择新能源产业作为军民融合的新突破点已经成为一种共同的选择。这种不约而同的选择是因为军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具有先天优势当前主要的新能源领域,如光伏发电、风能发电、新型电池技术等,军工企业或者具备研发的硬件基

事实上,中国的军工企业纷纷选择新能源产业作为“军民融合”的新突破点已经成为一种共同的选择。这种不约而同的选择是因为军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具有先天优势——当前主要的新能源领域,如光伏发电、风能发电、新型电池技术等,军工企业或者具备研发的硬件基础与相应人才,或者有了相关的技术储备,甚至有些已经投入到了应用实践。

新能源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但其核心技术在军事领域算不上太新鲜。光伏发电技术早已在卫星的太阳能电池板上得以实现,而各种高能高效的电池技术也早已在导弹等军品中广泛使用。如果这些新能源相关的军用技术不能有效地转为民用,不仅是一种技术浪费也会使我国军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舞台上成为带枷的舞者。

军工企业大举进军新能源产业

1月15日,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表示将在未来五年将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这其实仅仅是中国军工企业大举进军新能源产业大潮中的一例而已。事实上,中国的军工企业纷纷选择新能源产业作为“军民融合”的新突破点已经成为一种共同的选择。这种不约而同的选择是因为军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上具有先天优势——当前主要的新能源领域,如光伏发电、风能发电、新型电池技术等,军工企业或者具备研发的硬件基础与相应人才,或者有了相关的技术储备,甚至有些已经投入到了应用实践。另一方面,国家对于军工企业进军新能源产业也持扶持态度。以风能发电为例,早在2007年原国防科工委就制定了《国防科技工业风力发电装备产业发展指南》(2007~2020年),鼓励军工企业发挥军工技术和装备制造优势,积极推进风电设备制造业的发展。

然而,相对军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先天优势而言,军工企业在这个领域取得的成就却相对不足。这一方面是因为军工企业涉足新能源产业的时间较晚,另一个原因在于军工企业在将军事技术转为民用的过程之中,有着较多的限制与较长的转换周期。

军用技术民用化滞后

为了保持军事技术的领先,很多国家在将军事技术转为民用的时候保持谨慎态度,而考虑到技术扩散、保密等因素,军事技术转为民用的周期往往十分漫长,这个问题在我国显得尤为突出。

尽管我国从1988年开始,国防专利技术管理部门将极具推广应用价值的数千项国防专利技术解密,广泛应用于化工、机械、电子、通信等诸多领域,但是整体上仍处于技术民用化的滞后状态。在2006 年,时任国防科工委主任的张云川曾对军事技术的民用转化指出,由于历史条件限制,特别是由于军工技术转民用的体制限制,我国军工技术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地转化为民用技术和民用产品的工作,开展得还很不尽如人意。事实上,很多军工新技术在使用一次或几次后,就被束之高阁。张云川用飞机设计技术和船舶导航技术为例,认为我国的军机设计制造技术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平,但民机还停留在支线机的水平上,而船舶导航领域我国有现成的军工技术却没有能转化为民用产品。这使得我国民用航空飞机和民船导航设备不得不大量依赖进口,造成了技术研发的浪费。

勿让军工企业成为带枷的舞者

因为军用技术的民用转移不尽如人意,我国军工企业在新能源产业领域优势难以有效地转为胜势。而在国外,新能源领域的军用技术民用转移门槛已被极大降低,甚至连战斗机隐身技术都向新能源产业进行了开放。

在2009年丹麦风力涡轮机公司维斯塔斯和英国国防承包商奎奈蒂克就推出了一款“隐身”的风力涡轮机叶片。他们通过在风力涡轮机叶片上增加一层雷达波吸收涂层,使叶片获得了“隐身”功能。如无这项“隐身”功能,风力发电机的叶片会反射雷达信号造成雷达难以识别有效目标。这个问题使得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一度叫停了在马萨诸塞州安装130台涡轮机的项目。

是否有必要使用战斗机隐身技术来解决风力发电机对雷达的干扰,这个技术问题暂且搁置不论。但是“隐身”风力发电机的出现说明了一个趋势,那就是为了能在新能源产业上获得先机,很多国家加快了相应军事高新技术的民用转移速度。这一趋势值得我们效仿,而如何在保障国防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与新能源相关的军事技术的民用转移,防止高新技术被置之高阁,避免军工企业成为新能源产业之中空有高新技术而不能应用的带枷舞者,也应当成为一个重点关注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